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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投入和产出包括哪些内容_体育赛事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哪几个渠道

tamoadmin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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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二五规划体育类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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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滁州奥体中心是成龙投资的吗

5.CBA和NBA有什么区别

6.国家体育运动队领队、主教练、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各自的责权利是怎样的?

体育赛事投入和产出包括哪些内容_体育赛事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哪几个渠道

前言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体育经济学的概述

一、体育经济学的研究背景

二、体育经济学建立的条件

三、体育经济学的定义与任务

四、体育经济学研究的意义

五、体育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六、研究体育经济学的原则

七、研究体育经济学的方法

第二节体育与经济的关系

一、体育的发展依赖于经济的发展

二、体育经济成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节国内外体育经济的发展概览

一、世界体育经济

二、中国体育经济

第二章体育需求与供给

第一节体育商品的特征

一、生产与消费的可分性与不可分性共存

二、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兼有性

三、满足人们的高层次需求性

四、体育商品生产的创新性

五、体育商品的复杂性

六、体育服务商品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第二节体育需求

一、体育需求的概念

二、体育需求的特征

三、体育需求函数及需求曲线

四、体育需求的规律

第三节体育供给

一、体育供给的概念

二、体育供给的特征

三、体育供给函数及供给曲线

四、体育供给的规律

五、学习资料:市场中看不见的手

第四节体育需求弹性

一、弹性与体育需求弹性的概念

二、影响体育需求弹性的因素

三、体育需求价格弹性

四、体育需求收入弹性

五、体育需求交叉弹性

六、学习资料:用中点法计算弹性

第五节体育供给弹性

一、体育供给弹性的概念

二、影响体育供给弹性的因素

三、体育商品的供给呈现多样性

第六节体育供求均衡及规律

一、体育供给与需求的矛盾

二、体育供给与需求的均衡

三、体育供求均衡的调控

四、体育供求的一般均衡

第三章体育市场

第一节体育市场概述

一、体育市场的概念及特点

二、体育市场的分类及作用

三、体育市场的结构

第二节体育市场机制

一、市场机制

二、体育市场机制

三、体育市场机制的特征

四、体育市场机制的实现条件

五、体育市场的价格机制

六、体育市场的供求与竞争机制

第三节我国体育市场的发展

一、我国体育市场的特征

二、我国体育市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与体育市场发展

四、中国体育资源与体育市场发展

五、我国体育市场发展的总体思路与目标

第四节体育博弈

一、博弈论的起源

二、博弈论的理论体系

三、体育博弈

四、博弈论案例解析

本章附录体育市场的管理

第四章体育消费

第一节体育消费分析

一、体育消费的时代背景

二、体育消费的概念

三、我国体育消费现状

四、体育消费的必然性

第二节体育消费者行为

一、体育消费者行为

二、体育消费者选择

三、体育消费者的行为过程

四、体育消费者行为的基本特点

五、体育消费者购买行为的类型与特征

第三节价格歧视与消费者剩余

一、价格歧视

二、产品定价的基本原则

三、消费者剩余

第四节影响体育消费者行为的主要因素

一、体育消费者自身因素

二、外部因素

第五节体育消费的效益与意义

一、体育消费的效益分析

二、体育消费水平分析

三、我国体育消费水平现状

四、衡量体育消费水平的指标体系

五、提高体育消费水平的思路

六、体育消费的阶段性发展

七、体育消费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第六节体育消费品和体育消费质量

一、体育消费品数量

二、体育消费品质量

三、体育消费质量

第五章现代体育劳动市场

第一节体育劳动市场的一般理论

一、体育劳动的供给

二、体育劳动的需求

三、体育劳动的工资决定

四、体育劳动的工资差异

第二节运动员的劳动报酬

一、运动员的劳动

二、运动员劳动的特点

三、运动员的劳动报酬

第三节教练员的劳动报酬

一、教练员的劳动

二、教练员的劳动价值

第六章体育资金与体育投资

第一节体育资金概述

一、体育资金

二、体育资金的统筹

第二节体育投资

一、体育投资的含义

二、体育投资的特点

三、体育投资的分类

四、体育投资与国民经济的发展

五、体育投资的资金来源

六、建立多渠道体育资金筹资机制

第三节体育投资的经济效益评价

一、体育投资经济效益的含义

二、体育投资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第四节体育投资环境

一、体育投资环境概述

二、我国的体育投资环境

第七章体育赛事的经济分析

第一节现代体育产业的运行

一、职业体育引领体育产业发展

二、我国竞技体育的职业化历程

三、国外体育产业的运作模式

第二节体育赛事转播分析

一、奥运会电视转播权的成长轨迹

二、体育赛事转播权的经济分析

三、我国体育赛事电视转播市场分析

四、电视转播权的管理、运作惯例和国际经验

第三节体育赞助的经济分析

一、体育赞助

二、赞助双方的经济合作模式

三、中国体育赞助的发展

四、体育赞助的经济特征

五、体育赞助的成本与收益分析

六、体育赞助经济效益测评

第四节英、美职业体育经济分析

一、英、美职业体育的运作模式比较分析

二、英国职业体育中的美国模式

第八章体育经济学案例选辑

案例一泰格·伍兹应该自己修剪草坪吗?

案例二网球市场分析

案例三谁在奥林匹克比赛中获胜

案例四3月疯狂——NCAA四强赛

案例五分配收入以使效用最大化

案例六腰缠万贯的棒球运动员与他们的边际产品收益

案例七看高薪运动员的比赛

案例八最高限价和搭售的好处

案例九赛票的需求弹性和配给

案例十超额需求

案例十一大学体育运动的卡特尔化

案例十二棒球队员的买方垄断势力

案例十三棒球联合会中的“柠檬”

案例十四田忌赛马

案例十五体育博弈的特殊现象——赢家通吃

案例十六11亿投资174亿回报16天冬奥会拉动意大利5年经济

案例十七体育比赛和经济再生谢菲尔德的个案研究

案例十八体育生产者的价值(以足球运动员为例)

参考文献

原创篮球赛事基础性线上线下运营工作是干什么的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培育体育市场主体。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职能,加快从“办体育”向“管体育”转变。按照国家总体部署,推动国有经营性体育事业单位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作,积极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重大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各地建立健全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二)加快体育市场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体育市场监管队伍,明确管理职能,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建立健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行政许可制度,依法确定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规程,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确保设施设备、服务条件、管理制度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权益。加快制定各类体育标准,建立体育标准体系。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开展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体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三)加大体育产业投融资支持力度。拓宽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财政对体育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通过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或争取其他专项资金,采用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后期赎买和后期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体育产品、项目和企业给予扶持。鼓励民营资本和外商资本投资体育产业,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筹措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积极探索创建体育产业发展基金和体育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四)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在体育赞助、体育捐赠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体育产业企业的水、电、气、热等基本费用收费标准的调整。体育赞助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扣除。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公益性体育组织捐赠财产,依照有关规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体育类基金会,鼓励境内外组织与个人向基金会提供捐赠和资助。

(五)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积极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探索运营管理的新模式。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在规划建设阶段要考虑综合利用、多功能使用的要求,为场馆的日后运营、维护和管理创造条件。通过建立体育场馆商业圈,延伸产业链,实现产业互补,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扶持体育场馆运营专业机构,提高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体育场馆冠名等无形资产开发形式,拓展场馆收入来源。

(六)支持和规范职业体育发展。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发展职业体育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创新和丰富体育发展模式、推动体育运动普及与提高方面的作用,按照职业体育发展规律,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体育的发展方式。从中国的国情和项目特点出发,借鉴国外发展经验,加强项目协会和职业俱乐部的基础建设和规范建设,严格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准入标准,健全职业体育赛事,促进职业体育规范健康发展。积极推动建立政府依法监管、协会管办分离、俱乐部自主运作的中国特色职业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研究推动职业体育发展的扶持政策。

(七)加快实施品牌战略。大力支持体育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品牌战略。引导体育用品生产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加大自主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打造体育用品世界品牌。鼓励体育服务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实现服务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推广、产品品牌带动服务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动。积极鼓励和扶持知名体育健身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体育健身品牌。积极推进体育赛事营销和管理的创新,大力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赛事品牌。

(八)加强体育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赛事和活动的名称、标志、版权等无形资产的开发,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完善中国奥委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的市场开发模式,理顺和明确各相关主体在市场开发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强化知识产权对体育产业发展的导向作用,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体育无形资产开发模式。

(九)抓好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工作。加大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力度,结合《全国体育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重点培养管理、经营、中介、科研等高层次体育产业人才。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体育产业培训,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展体育产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为体育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储备。加强现有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职业培训,建立体育产业专业人员资质认证制度,提高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加强对体育产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切实将体育产业纳入各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体育部门要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原则,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体育产业管理队伍组织机构建设,要把体育产业工作作为衡量体育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各级体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本地区体育产业发展的基本任务、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体育部门要提高服务水平,动员和引导社会的广泛参与。进一步加大体育产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加快体育产业发展步伐。

十二五规划体育类的解读?

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组织的业余篮球队不计其数。但是这些业余球队没有有效的管理和组织,很难保证一个固定的、规范的、广泛参与的赛事,如何保证业余篮球联赛的运营,需要注意以下相关问题:

1、完善赛事组织机构。

建立高效精干的赛事组织运营机构,确保赛事的正常推广运营,这是业余联赛的成功运营基础。

2、公司化规范管理赛事组织。

即使是业余赛事组织,也要按照公司化的规范管理,避免兴趣来了,大家一哄而上,过了初始的热情,很快无人问津。

3、保证资金来源,控制资金支出。

提前做好赛事运营预算,准备适量资金启动赛事,过程中,严格控制资金支出,避免超预算导致赛事夭折。

4、完备赛事推广,改善赛事造血功能。

赛事推广,可以通过多渠道,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之外,更要重视网络推广,作为业余赛事,网络推广既便利又经济,还容易吸引眼球。

5、培育球迷群体,发展球迷经济。

培育自己赛事的铁杆球迷,逐步引导球迷,获得人气、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可以保持业余赛事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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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产业 “十二五”规划》全文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并印发《体育产业“十二五”规划》。

《体育产业“十二五”规划》是《指导意见》颁布以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落实《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和内容。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国家体育总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体育产业“十二五”规划

前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推动体育强国建设、促进体育产业快速成长的重要阶段。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统筹“十二五”期间体育产业的各项工作,创造性地发挥体育产业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提升体育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体育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国家经济社会以及体育事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体育产业乘势而上,规模不断扩大,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2008年全国体育产业从业人员达到317万人,实现增加值1555亿元,较2007年增长16%,明显快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体育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体育市场主体日趋成熟,呈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体育产业由各方面自行发展,向国家主导、各部门和全社会联合推动发展转变。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取得积极进展,部分省市通过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等政策,有效推动了地方体育产业的发展。体育产业统计等基础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了第一次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摸清了体育产业基本情况。创办体育旅游博览会,以展会为平台,进一步带动了体育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先后建立了深圳、成都温江、福建晋江、北京龙潭湖、浙江富阳和山东乐陵等6个国家体育产业基地,有效地调动了地方发展体育产业的积极性,也进一步发挥了体育产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以北京奥运会为代表的重大体育赛事极大地带动了文化、、旅游、建筑、通信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充分体现了体育产业的辐射效应。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为重点的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初步建立,保证了体育市场的规范发展。体育**销量持续增长,“十一五”期间共实现销售额2428亿元,提取公益金728亿元。

虽然我国体育产业在“十一五”期间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体育产业规模还比较小,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还比较低,尚未充分发挥出新兴产业的潜力和优势;体育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较低,区域发展不够平衡;体育产业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性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市场机制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体育市场尚不成熟,产品有效供给不足,消费观念有待引导,市场监管有待加强;体育产业各项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体育产业政策体系亟待完善,高素质的体育产业人才匮乏。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期,体育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的重要生活方式,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体育产业已进入快速成长阶段,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因此,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律,抓住历史机遇、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促进体育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国家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协调发展,将发展体育产业作为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内容和途径。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扶持政策,建立体育产业发展政策体系;继续保持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增加值以平均每年15%以上的速度增长,到“十二五”末期,体育产业增加值超过4000亿,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0?7%,从业人员超过400万,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之一;创建一批充满活力的体育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体育骨干企业,打造一批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体育产品品牌;不断完善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份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优化体育产业结构,提高体育服务业的比重,加快区域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基本建成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促进体育相关产业发展,壮大体育产业整体规模,增强我国体育产业的整体实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促进体育产业各门类统筹发展。以体育健身休闲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为先导,带动体育用品业、体育中介业等业态的联动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积极稳妥开展新兴的户外运动等项目,加强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市场开发;引导体育竞赛表演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引进国际知名的体育赛事,努力打造有影响、有特色的赛事品牌;做大做强体育用品业,制定与完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强体育用品质量认证,进一步提升我国在世界体育用品业中的地位;鼓励发展体育中介业,大力开展体育技术、信息咨询、体育保险等中介服务。

(二)优化体育产业结构。适应城镇化发展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形势,重点发展体育服务业,大力培育体育市场主体;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体育产业,积极扶持中小体育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自主创业、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高体育产业素质,提升体育产业技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体育产业良性发展。

(三)壮大体育消费市场。紧密围绕国家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战略,大力引导体育消费需求,积极培育和健全体育消费市场,不断增强体育消费产品的供给能力,以优质的服务促进体育消费。促进农村体育消费与城镇体育消费、传统体育消费与现代体育消费的协调发展。合理引导高收入群体的体育消费行为,积极扩大中低收入群体的体育消费需求。

(四)加快区域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坚持重大产业项目带动战略,结合国家区域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加快特色体育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积极推动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为代表的沿海发达地区将体育产业培育成为地区支柱性产业;大力扶持中西部地区围绕新兴城市圈、经济区、产业带建设,充分利用江河湖海、山地、沙漠、草原、冰雪等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与体育项目相结合,突出特色、延伸链条、打造品牌,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品牌优势转变,形成东、中、西部体育产业良性互动发展格局。积极扶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体育产业。

(五)推动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合理规划体育产业基地的建设布局,协调不同类型、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产业基地发展,鼓励和指导各地做好各级各类体育产业基地的创建工作。根据《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明确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创建标准、认定条件和程序,加强对产业基地的扶持、管理和考核。“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建立20个国家体育产业基地、30个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和引导各类产业基地依据资源禀赋,进行合理的定位,发挥辐射、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和社会进步,以此全面带动体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促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的互动发展。发挥体育产业的综合效应和拉动作用,以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为重点,推动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的复合经营,传统体育产业与新兴体育产业的互动结合,拓展体育产业领域,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文化、体育出版、体育传媒、体育创意等相关业态的发展。充分利用体育运动休闲项目、体育赛事活动、大型体育场馆等体育资源,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创建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区,鼓励各地建设体育旅游精品项目。统筹发展体育会展业,将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办成精品展会,鼓励不同项目、不同地区创办特色类体育会展。

(七)培育骨干体育企业。在体育产业各个门类中着力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增强我国体育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体育企业或企业集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尽快壮大企业规模,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体育领域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培育一批体育领域战略投资者,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各类体育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八)推动体育服务贸易发展。以体育劳务、赛事组织、场馆建设、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等为重点,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提升我国体育服务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加强体育行政部门与项目协会、体育企业对外服务贸易的沟通及协作,积极搭建对外体育服务贸易平台,鼓励各类运动项目、特别是我国的优势项目和民族特色项目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探索建立体育服务贸易协调管理机制,逐步拓展和完善体育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尝试制定体育出口指导目录,扩大体育出口。

(九)推进体育产业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体育产业信息发布制度。创建和完善体育产业信息、投融资及体育产权交易等服务平台。加强体育产业理论和实践研究,实施体育产业智库工程,“十二五”期间,设立10个国家体育产业研究基地。积极推进体育产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制。

(十)盘活体育场馆资源。进一步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不断丰富体育公共服务实现方式,面向社会、服务群众,合理规划和布局体育场馆设施,加强建设和管理,提高体育场馆设施的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多渠道投资兴建体育设施,加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体育服务设施建设,满足群众体育消费需求。结合体育赛事、健身休闲、体育旅游等业态的发展,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体育场馆资源的开发模式。加强体育场馆协会组织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功能。

(十一)做好体育**管理工作。深入贯彻《**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体育**发行制度和市场管理制度,健全发行销售监督机制,确保体育**市场的安全和信誉,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丰富体育特色**品种;进一步加强体育**各项基础建设,提高管理、服务和营销水平,稳步扩大市场,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打下基础。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培育体育市场主体。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职能,加快从“办体育”向“管体育”转变。按照国家总体部署,推动国有经营性体育事业单位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作,积极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重大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各地建立健全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二)加快体育市场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体育市场监管队伍,明确管理职能,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建立健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行政许可制度,依法确定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规程,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确保设施设备、服务条件、管理制度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权益。加快制定各类体育标准,建立体育标准体系。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开展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体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三)加大体育产业投融资支持力度。拓宽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财政对体育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通过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或争取其他专项资金,采用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后期赎买和后期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体育产品、项目和企业给予扶持。鼓励民营资本和外商资本投资体育产业,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筹措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积极探索创建体育产业发展基金和体育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四)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在体育赞助、体育捐赠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体育产业企业的水、电、气、热等基本费用收费标准的调整。体育赞助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扣除。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公益性体育组织捐赠财产,依照有关规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体育类基金会,鼓励境内外组织与个人向基金会提供捐赠和资助。

(五)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积极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探索运营管理的新模式。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在规划建设阶段要考虑综合利用、多功能使用的要求,为场馆的日后运营、维护和管理创造条件。通过建立体育场馆商业圈,延伸产业链,实现产业互补,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扶持体育场馆运营专业机构,提高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体育场馆冠名等无形资产开发形式,拓展场馆收入来源。

(六)支持和规范职业体育发展。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发展职业体育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创新和丰富体育发展模式、推动体育运动普及与提高方面的作用,按照职业体育发展规律,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体育的发展方式。从中国的国情和项目特点出发,借鉴国外发展经验,加强项目协会和职业俱乐部的基础建设和规范建设,严格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准入标准,健全职业体育赛事,促进职业体育规范健康发展。积极推动建立政府依法监管、协会管办分离、俱乐部自主运作的中国特色职业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研究推动职业体育发展的扶持政策。

(七)加快实施品牌战略。大力支持体育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品牌战略。引导体育用品生产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加大自主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打造体育用品世界品牌。鼓励体育服务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实现服务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推广、产品品牌带动服务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动。积极鼓励和扶持知名体育健身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体育健身品牌。积极推进体育赛事营销和管理的创新,大力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赛事品牌。

(八)加强体育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赛事和活动的名称、标志、版权等无形资产的开发,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完善中国奥委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的市场开发模式,理顺和明确各相关主体在市场开发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强化知识产权对体育产业发展的导向作用,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体育无形资产开发模式。

(九)抓好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工作。加大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力度,结合《全国体育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重点培养管理、经营、中介、科研等高层次体育产业人才。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体育产业培训,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展体育产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为体育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储备。加强现有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职业培训,建立体育产业专业人员资质认证制度,提高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加强对体育产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切实将体育产业纳入各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体育部门要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原则,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体育产业管理队伍组织机构建设,要把体育产业工作作为衡量体育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各级体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本地区体育产业发展的基本任务、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体育部门要提高服务水平,动员和引导社会的广泛参与。进一步加大体育产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加快体育产业发展步伐。

国家体育总局

滁州奥体中心是成龙投资的吗

举国体制就是指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动员和调配全国有关的力量,包括精神意志和物质资源,攻克某一项世界尖端领域或国家级特别重大项目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在体育上,就是以世界大赛的冠军(特别是奥运会)为最高目标,统一动员和调配全国有关的力量,包括精神意志和物质资源。来夺取比赛运动的好成绩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中国体育的“举国体制”是从原苏联学过来的。原苏联就是由政府选拔和培养有天赋的运动员,这样做的最大的好处就在于可以集中力量,使优秀的教练员都有统一的观念和训练计划。在这种制度下,运动员守纪律,训练刻苦,求胜欲望非常强烈,这在奥运比赛中是致胜的关键。

举国体制

与举国体制相对应的是市场体制,指的是选拔和培养运动员的经费及其它费用由市场行为来筹集。但只有少数职业化程度高、商业化程度强的体育项目可以通过市场解决,大多数的其它体育项目,因商业性比赛根本没人看,靠市场体制是不可能解决的经费问题的,最后还是要靠政府的支持。

据说,美国也有奥林匹克训练中心,美国奥委会的费用是政府根据税法的规定由民间组织或个捐输的。美国的税法规定,美国企业和个人捐款赞助奥林匹克事业可以抵税,这实际上是政府将应得的税收转让给了奥林匹克训练中心和其它体育机构。所以不要认为美国政府对美国的体育事业没有投入,与中国政府不一样的只是它投入的渠道有所不同罢了。

金牌是要花钱的,而且要花很多钱。在没有群众基础的体育比赛项目上要想出成绩,没有钱那是万万不可能的,不管你是什么体制。

所以举国体制不只是中国有,世界上凡是对国际体育比赛足够重视的国家都是这样做的,尽管各国的做法有不同,说法也不一样,但政府投入的实质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在改革开放26年后,中国的国家体育机制与50年前相差无几,依然是一个由业余体校,专业体校,地方体工队,省队,国家队层层叠落的体系.几乎所有的奥运冠军,当然也包括其他大型赛事的冠军,均出自于此.几乎全额依靠国家投入,以及远远不够的透明度,使得这种模式与市场经济大框架似乎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但和其他很多看起来不和谐的东西一样,举国体制也有自己的历史和理由.

现代体育运动由西方传入中国时,立志报国的有识之士正人们深痛于国人体质的羸弱.他们希望能借体育运动来增强国人体质,借以提高中国军人的素质.所以,即使在建国前,现代体育运动,特别是竞技体育是一直与军事训练有关,并从属于军队系统.

建国后,国家成立了大量的基层体校和各级体工大队,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依然属于军队系统,服从命令的要求和封闭式生活都那个时期的痕迹.各级单位,加上层层输送选拔运动员的途径,就基本构成了中国体育的举国体制.这一切在当时都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因为一方面在计划经济年代,国家生活中几乎各个方面都实行的是"举国体制";另一方面,竞技比赛在当时还有着超出体育内涵的意义和责任.

在东西方冷战时期,体育比赛,特别是奥运会比赛,是双方阵营进行"热战"一个舞台.面对面的较量和金牌榜的得失早已超出了体育本身,每一次胜利都被喻为国家强盛或制度胜利的象征.这种对抗的极至就是双方在1980年莫斯科和年洛杉矶奥运会上的相互抵制.在这种情形下,逐步恢复大国地位的中国是不可能独善其身的.

现在的年青人恐怕很难想象,中国运动员在国际体育比赛中胜利在当时意味着什么.近百年的屈辱记忆,以及建国后逐渐恢复的自尊,使得体育比赛成为封闭的国人少数几个提高自信的途径之一.如果仅依靠体育力量的自然长成,取得成绩前的长期等待是国人所不能忍受的.在苏联被称为"金牌流水线"的举国体制给了中国很大的启发,而事实证明,在短时间内取得良好的竞技体育成绩方面,举国体制的确有着显著优势.中国在年第一次参加奥运会,就取得了16枚金牌的成绩.而人口规模与中国相仿的印度,迄今为止也仅获得过十余枚金牌.无怪乎雅典奥运俄罗斯代表团副团长在反思本国体育的滑坡的原因时指出:其他的路不该走前苏联的模式,但体育要走.

必须承认,从历史上传承下来的不仅只有举国体制,即使在今天,奥运金牌对国人神经的刺激作用仍旧不小.今天的人们不会像20年前女排五连冠时那样举国欢庆,但熬夜观看奥运女排夺冠的人数也依然不少;田径,网球的金牌也往往成为好几天人们谈论的热点;新浪网上对奥运专题的评论达到了破纪录的70万条,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人们对奥运会的关心程度.

有专家指出,虽然不似20年前那样,但现在国人对奥运会的热情仍然高于西方国家,这就是我国的国情.中国的普通民众仍不富裕,在体育锻炼上的消费能力有限,国内体育市场不成熟,这也是我国的国情.当人们对奥运成绩的期待高于市场所能提供力量时,举国体制就成为了现阶段的最好选择.一个极端的例子就是我国少数几个不走举国体制的项目,比如足球,成绩不但长期不能令人们满意,其内部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也成为了市场化的失败典型.

要阳光下的金牌,也要阳光下的效率

中国体育举国体制存在有着历史和环境的因素,但并不能回避其与国内市场经济大环境的不协调.如俄罗斯般简单的弃而不用虽不可取,但如不思改进也必然无法持续长久.

相对于中国国家"全包干"式的运动员培养体系,发达国家一般则是将这个任务交给了社会.美国奥委会一年的开支大约是4亿美元左右,主要来自私人和团体捐助.奥委会主要支持国家队和少数顶尖运动员,基层的竞技组织基本不管,英国,德国,日本等的也是如此.这些国家并没有放弃对基层竞技组织的投入,只是采取的是市场化的奖励制度.如美国每年就对大学中的体育特长生和教练有高达数十亿美元的奖学金资助,并且还有国家奖励基金为一些项目的普及提供帮助.雅典奥运会上美国代表团体操成绩的迅速提高,就与美国政府大力推进体操运动的开展不无关系.而对于一些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运动,例如足球,篮球等,政府则是在其合法经营内完全不予干预.对比发达国家体育制度.中国的举国体制的最大缺陷,就是缺乏透明度和效率,而且没有前者,后者就无法进行评判.这两点也正是批判举国体制的重点.由于发达国家体育采取的是市场化的做法,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其操作的透明度,也提供了参与竞技运动是否值得的依据.身价数百万美元的美国游泳神童菲尔普斯,拍一次广告3000万-5000万日元的日本游泳健将北岛康介,其成长完全由自己家庭和学校负责,培养其费用也是有据可查的.

反观此次的金牌成本之争,培养金牌选手多少钱 值不值 简单的问题却无法简单地回答,原因就在于国家体育总局操作的不透明.究竟每年的体育事业经费是多少 如何支出 用在备战奥运上的是多少 公众没有适当的渠道来了解这些信息,在这样的情形下,又如何评判这些钱花得值不值呢由于缺乏公开数据,依靠推测得出的"7亿元人民币一枚金牌"自然会大行其道,即使在分析之后发现了该结论的纰漏.但再次推测得出的数千万元一枚金牌的结论,既无法得到有关部门的证实,也依然无法评判这样的成本是否合理.关于巨额的投入是应该给奥运会,还是给教育或科研,本是个要大炮还是要黄油的学术问题,关键在于给哪一方更有效率.回忆今年上半年国家体育总局也深陷"审计风暴"之中的事实,人们完全有理由怀疑这巨额的投入在举国体制运用的效率.对于一个缺乏效率的项目,成本越高,损失就越大.雅典奥运会是百年以来兴奋剂丑闻最多的一次奥运会,但中国军团优异而纯洁的表现赢得了世界的尊重.外电称:中国人在阳光下取得了他们梦寐以求的成绩.当然,在追求到阳光下的金牌的同时,也要追求中国体育阳光下的效率.

后奥运时期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完善与创新研究

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我们依仗“举国体制”的作用和奥运健儿的拼搏精神,借助东道主的优势,以51枚金牌荣登金牌榜首,打破了美国和前苏联长期垄断金牌榜首的格局,并在帆船、赛艇、射箭、蹦床等项目上首获金牌,沙滩女排、曲棍球、击剑、游泳(含花样游泳)等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辉煌过后,针对“举国体制”的历史贡献和积存的弊端,本课题做出比较全面的分析,对后奥运时期我国竞技体育发展趋向进行论证,提出后奥运时期完善“举国体制”的思路和原则,完善与创新“举国体制”的策略,旨在为决策机关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举国体制”的成功与反思

1.1举国体制的积极作用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它的最大特点就是政府以行政手段管理体育事务,以计划手段配置体育资源,在管理、训练、竞赛等各个方面形成全国一体化,形成一个由各级体委为中心的管理体制、以专业运动队为中心的训练体制、以全运会为中心的国内竞赛体制三足鼎立的刚性结构。凭借这一体制的实施,使我国的竞技体育在国力尚不强大的情况下,能够迅速地崛起,在很短的时间内实现竞技体育的腾飞,确立在亚洲,乃至世界的领先地位,成为举世公认的体育强国。其产生的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这一体制保证了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一个国家的整体实力,集最有效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最大限度地推动我国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

2.这一体制为一个体育基础薄弱、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竞技体育的迅速崛起找到了一条最简便快捷,也最具有实效性的途径。

3.满足了我国在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发展所需要的良好外部条件,实现了现代竞技体育所固有的政治功能,为扩大我国的国际影响做出了重大贡献。

4.推动了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使我国的竞技体育运动达到了很高的水平,2008北京奥运会,获总奖牌数第一和金牌数第二,谱写出奥运史上新的篇章。

1.2举国体制的弊端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举国体制”赖以生存的社会大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的“举国体制”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竞技体育自身孕育的改革需求,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也日益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包办体育。政府以计划手段配置体育资源,以行政手段管理体育事业,政府既是办体育的主体,又是管体育的主体。这种“管办不分”的体育体制与市场经济下的体育高度社会化和产业化要求背道而驰。

2.机构运行高度依赖于政府行政手段。在“举国体制”下,体育事业主要依靠行政部门层层下达的政策、文件、指示等手段来维持其运行,这显然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小政府,大社会”是不一致的。

3.资金来源高度依赖于计划手段和政府财政投入。中央与各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和财政拨款对体育发展提供各级体育部门的行政经费和人员工资福利、国家与省市两级专业运动队的训练比赛经费及运动员薪金福利、体育训练比赛场馆建设经费等等。这造成了体育事业在资金上对国家和政府的严重依赖,抑制了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使得整个体育系统的发展缺乏自我造血功能,发展要求与资金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4.体育人才难以合理流动。教练员、运动员均按行政区划统管理,只能上下调动,横向流动困难。这不仅造成人才资源大量浪费,各地的训练优势无法合理运用,同时还造成全运会等比赛出现大量关于运动员归属与身份的争议,既影响了运动员、教练员的积极性,又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人才自由流动原则相悖离。

5.以行政区划为单位参加的全运会与“奥运战略”错位。全运会这一竞赛体制的优点是可以调动“地方”搞体育的积极性,是“举国体制”不可缺少的支柱之一,但由于利益主体的不同,也出现了各地的“全运战略”与国家的“奥运战略”之间的错位现象。

6.运动员退役和再就业问题难以解决。在“举国体制”下,凡入选省市专业运动队的运动员,自入队之日起即计工龄,成为国家正式职工与国家职工享受同样待遇。由于运动员职业的特殊性,这一国家保底的体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巨大困难,竞技体育的发展实际上是以大量运动员牺牲自己接受普通国民教育的权利换来的。

后奥运时期“举国体制”存在的必要性

其一,虽然我国国民经济获得了飞速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经济总量和人口的巨大数目相比较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行列,人民的生活水平距离西方发达国家仍然有相当大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把竞技体育全面推向市场,失去了国家的财政支持,很多项目就会萎缩,甚至消失。其次,我国实行的由国家体育管理部门组织的青少年选材体系和高水平集中专业训练的模式,是保证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和迅速提高运动水平的有力武器。

再者,经过多年的经营,我国已建立起各种国家级和省级的训练基地、体育运动学校和业余体校,有一大批经验丰富的体育管理人员和教练员。这是我们的一批宝贵财富,是我们在新时期发展竞技体育的基本力量,我们应该倍加珍惜和爱护。

坚持“举国体制”,保持我国竞技体育的强大,对正在建立和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我国社会生活来说,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继续在竞技体育的国际竞争中继续保持领军优势,只能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采用经过我国发展竞技体育实践检验和证明了的“举国体制”。

后奥运时期“举国体制”创新的必然性

“举国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时代产生出来的,它的运行机制高度依赖政府的行政职能,在资金保障上主要依赖政府拨款以维护其功能。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举国体制”表现出的政府对竞技体育资源高度垄断的性质及其结果正逐渐成为竞技体育向国际化、职业化、商业化方向发展的桎梏。在国力日益强大的今天,国人对奥运金牌的认识开始趋于理性。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所有变革的根本在于“以人为本”,“举国体制”最大的弊端恰恰是采用人海战术,以大量的人力资源成本打造竞技体育塔尖的极少数精英运动员。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宏观调控的力度较大,所有进入到国家队-地方队-各级体校系列的运动员都在安置的框架内,随着市场的转轨,人力资源市场流动性的增强,国家安置退役运动员的执行力度大打折扣。近年来,运动员在退役后就业艰难、生活困苦的状况不时见诸报端。如举重冠军邹春兰当搓澡工,马拉松冠军艾冬梅摆地摊,经多家媒体报道后已是尽人皆知。新华网则以《金字塔下的悲剧---退役运动员生存状况调查》为题,对更多人们尚不熟悉的退役运动员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披露。在2007年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中,叶乔波委员提交了《退役运动员生存与发展的建议》,建议中指出:在非奥运年,每年有万名运动员退役,而奥运年,退役运动员规模更大,国家每次只能一次性安置千人左右,其余90%无法立即安置,滞留在队的或是未能安置的甚至延误到10年之久。

为了我国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在后奥运时期仍能保持北京奥运会上的强劲势头,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体育事业发展的阶段特征,逐步调整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方式,渐进地放开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运用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调动社会资源,形成一种结构合理、管理有序、效率优先的管理体系,对现行的“举国体制”注入新的内涵已是大势所趋,创新求发展已成为必然。

完善与创新“举国体制”的思路与原则

后奥运时期完善与创新“举国体制”的思路与原则

奥运会已成为一种全球范围内的高端体育文化,在后奥运时期应抓住国人对体育的热情依然高涨的契机,以观念更新为先导、以调整和完善运行机制为核心,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我国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组织管理体制、运动训练竞赛体制和竞技体育从业者的社会化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国竞技体育的国际竞争力,使我国体育事业在更高的平台上实现健康、快速和可持续的发展。在完善与创新过程中,应把握以下四个原则:

4.1平衡好保持竞技体育成绩与改革基础制度之间的度

以“奥运争光计划”为例,某些集体项目已经具备绝对的领先优势——如乒乓球、羽毛球、体操等,且梯队完善,完全可以按照职业联赛的制度执行,让优秀的国内运动员在比赛中保持实力,继续为国争光,另一方面,带动整个项目的市场发展。某些冷门或弱势项目,如田径等正好可以让社会力量或个人--家庭力量积极发展,以挖掘潜力。某些强烈依附于“举国体制”的优势项目——这其中有的是选材期非常提前的项目,如跳水与体操,必须依赖国家的从下至上的选材系统,从幼龄起包办小运动员的训练与生活,对于这类情形,可以采取不同模式的混合搭配来实现既保证竞技成绩又能保证改革方向——在幼龄运动员在入学年龄前,可以就近委托原有的体工大队等代为训练,当幼龄运动员等到入学年龄,则需要结合“体教结合”道路,满足义务教育乃至高等教育的需要。通过这样的从项目细分到阶段性的模式互补,使得“举国体制”更具开放性,确保竞技成绩的稳定。

4.2平衡好国家需要和个人需要之间的关系

“举国体制”更多的是从国家利益出发,而一个国家体育的发展,最终是落实到每个个人的体育理想的实现,具体来说,就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体质健康和一部分体育天才价值的实现之间的平衡。一方面,在竞技体育内部,“举国体制”模式需要做出调整,需要让出空间给其他一些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在整个国家的体育格局内,需要平衡好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之间的关系,适当加大群众体育的比重,将原有“举国体制”中的资源配置向群众体育倾斜,渐进性的调整发展的重心。

4.3平衡好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经济力量、社会自组织力量之间的独立空间和相互渗透

需要从用法律的形式规范国家体育宏观调控机关的行政行为与控制权,明确各级体育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在明确各自职责的前提下,各自发挥各级力量,发展竞技力量。

4.4平衡好优势项目与弱势项目,奥运项目与非奥项目之间的关系

将体育项目进行分化,必将带来项目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从而导致优者愈优,弱者愈弱。后奥运时期,一方面,应该去除原有的优势项目与劣势项目之间的硬性分化,另一方面,尝试用市场的作用来引导项目的发展。

后奥运时期“举国体制”完善与创新的策略

5.1转变政府行为方式,进行权力和利益格局再造

后奥运时期,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将体育事务具体管理真正交给有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使国家体育总局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及各单项体育协会的职能分开,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提供体育的政策和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上。政府行为方式在后奥运时期产生的转变,其根本就是政府行为适应市场化,主要体现在:第一,政府从宏观管理者和微观实施者逐步分离,主要以政府宏观管理者的身份活动,使两者职能更好协作,寻求最有效的组合点。第二,由直接参与竞技体育活动向以宏观调控为主转变。使微观实施者努力实现竞技体育的发展目标,同时能使政府宏观管理者有效地行使管理者的职能。第三,从竞技体育进行直接的行政控制到间接调控。

5.2改变竞技体育组织体系中的条块分割,实现体育资源优化配置

我国多年来所实施的竞技体育组织体系呈现出鲜明的条块分割状态,各省市、各地区自成系统,其最大弊端就是切断了社会作为一个完整的功能---结构内在固有的联系。表面上看,我国的运动训练队伍有充足的资源保障,其实不然,由于我国运动训练体系的封闭性,堵塞了该系统与社会的资源流动,出现资源浪费与资源不足并存的现象。一方面大量场地设施在训练竞赛之余闲置,造成资源浪费;另一方面由于与社会脱节,无法利用社会的教育资源、科技资源和人力资源,出现资源不足。因此,在后奥运时期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完善与创新,必须改变这种竞技体育组织体系中的条块分割,充分调动国家和地方的积极性,在维护国家权威和尊重地方政府利益的前提下,合理划分国家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和权力,使地方政府分权和中央政府集权达到动态统一和平衡,凡涉及本行政区域利益的体育事务由地方政府决定。国家体育总局主要加强三种职能:一是体育发展战略引导职能;二是平衡协调职能;三是保护职能。

5.3完善现有训练体制,创建多元互补的竞训模式

我国现行的训练体制依然是三级训练网模式,其主体是常设的国家集训队、省级专业运动队和地县级业余体校。这种单一的专业竞训模式,由于训练的高淘汰,文化教育的低水平,运动员的出路等痼疾,使得计划经济时期我们所看到的家长争先恐后送孩子进体校的情形已经很难见到了;沿用多年的专业队体制,由于其运作是以政府高度集权式管理为运行模式,以追求国家利益的精神激励为运行动力,以行政手段直接调控与监督为运行规范,致使系统内存量资源难以盘活,系统外的增量资源难以进入;教练员、运动员的管理是按行政区划统管,人事权归所属体育行政部门,给人才的横向流动设置了障碍,造成人才缺乏合理流动,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在后奥运时期,对我国现行的训练体制应该实行依层次划分;依性质划分;依训练队管理系统划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国家调控、依托社会、自我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造就良性循环的多元化竞训体制,形成专业竞技、职业竞技、业余竞技多元互补的竞训体育模式。其中包括:第一,对我国的优势项目实施合理布局,完善和加强原有的国家集训队、省级专业队两级专业竞训体制;对那些难以实现社会化和市场化,但又是实现奥运争光计划的关键性项目,依靠政府财政的力量继续扶持,通过政府的政策导向与资金投向的杠杆作用,继续实施专业队建制,按照国家投入、行业管理、项目招标、严格审计的原则在全国各大城市建立一批国家级的训练基地,以此来保证一些重点性项目的发展。提倡完全由社会自治与市场自主的职业体育,以此来推动高度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职业联盟发展。第二,大力发展以市场为中心的职业竞技和相关体育产业,继续完善像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围棋等项目职业联赛道路,与国际体育接轨,力争在国内有群众基础或是有影响的体育项目都实现职业化和市场化。第三,促进以大学和中学为中心的青少年业余竞技,形成像美国NCAA式的竞赛联盟体系,以多元而又互为支撑的网状结构取代现行单一的“一条龙”式的线性训练体制。

5.4以全运会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理顺与完善现有竞赛体制

首先,明确全运会的目标,将各省、市、自治区发展体育的目标引导和整合到奥运争光战略上,将全运会与奥运会接轨,最大限度调动各省、市、自治区的积极性,以此带动其它赛制的相应改革。其次,在运行机制上,调整运动项目设置,在比赛规模和竞赛项目上力求“瘦身”,既接近奥运会,又体现中华民族特色,使各省、市、自治区能够找准项目定位,集中最有限的力量,发展自己的特色优势项目。其三,从短期格局和利益来看,改革双计分、协议计分和运动员交流制度,克服短期行为和临时雇佣现象,规范交流行为;从长期计议来看,改革以行政区划为单位参赛的做法,使参赛主体多元化。其四,实现单项体育协会实体化,突出全国性单项体育比赛的地位,改变目前全运会凌驾于国内其他赛事之上的制度设计;做好全运会下级赛制或平行赛制的协调与管理;控制好全国大型赛事的密度,将资源有效合理地配置。

5.5拓宽竞技体育发展渠道,完善体教结合的路子

体教结合可以为竞技体育的发展提供丰厚的土壤,体教结合是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必由之路。尽管在中国,从大学生运动员向职业运动员的发展在众多的大学生运动员中还是凤毛麟角,但是,这些少数派却在职业联赛中凭借良好的竞技意识,在职业联赛中成长为所属球队的中坚。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相信随着先行者在职业道路上越走越远,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运动员有能力有意愿向职业运动员发展。

5.6建立以竞技体育从业者权益为本的社会化保障体系

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与全社会的大保障体制相适应的社会化保障体系。一是通过法制化渠道,采用立法的形式确立竞技体育从业者的安置福利。其二是大力发展社区体育,广开就业门路,让退役后的竞技体育从业者能够发挥所长,有所安置,又能服务社会。其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办体育,如民间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等,除了高校培养的专业教练外,退役后的竞技体育从业者将是这股力量的中坚。

编辑本段

人物评论

正如我们强调救人第一并不只是行动口号,而是一种政治决心一样,举国体制既是一种工作机制,更是一种政治实力。抗震救灾检验了我们的举国体制,提升了我们的政治实力,也使我们获得许多新的经历感受。党的十七大,高屋建瓴,审时度势,正确地规定了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同时把经济同政治、文化、社会统一起来,绘制了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蓝图。现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重大关系,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显得重要和紧迫,也照亮了我们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加快灾区恢复重建的前进道路。“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我们坚信,面对罕见震灾,自信者兴、自强者胜,关键是我们在科学基础上,总结过去,计议将来,努力保持清醒,作出真正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CBA和NBA有什么区别

不是。滁州奥体中心并非成龙投资的项目,滁州奥体中心是滁州市政府主导的一个综合性体育场馆项目,旨在提升滁州市的体育设施和举办各类体育赛事的能力,根据公开的信息,滁州奥体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是由滁州市政府负责,并且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投资。

国家体育运动队领队、主教练、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各自的责权利是怎样的?

有很多区别比如说在篮球场地和灯光、球员的综合身体素质和饮食、训练强度都有很大的区别。

一、NBA是目前世界上篮球赛事级别最高的组织,也是无数篮球运动员梦想中的最高殿堂,涌现出乔丹、科比、詹姆斯、诺维斯基等一系列超级巨星,所以NBA在世界上的地位是无人能够撼动的。和CBA在篮球的灯光上有一定的区别,在NBA进行比赛的时候会全部把灯光集中在球场上,为了让观众能够看得更清楚,营造更好的比赛效果,而CBA的灯光在比赛的时候全部都是彻夜长明,在现场的球迷无法更好地感受现场气氛,在地板方面NBA每场球赛的地板全部都打蜡,这样看上去会有一些反光让人觉得非常亮,而CBA在这一方面就做得比较随意。

二、同样是篮球运动员,在骨骼密度和肌肉方面完全不同,体质原因也是很大的区别之一,在NBA球员中很多人都非常自律,比如说詹姆斯将近有八年的时间没有吃过猪肉,这也是他为什么能够一直保持巅峰的原因之一,而CBA球员很少能够做到不抽烟不喝酒,有很多国外的球员都去NBA参加过训练,但是很多人都受不了那里的高强度。

三、在经营管理方面也有着不同,NBA绝大部分球队的资金全部都来自于广告、电视转播、门票、转会等种种渠道,CBA近两年发展的不错但主要核心竞争力还是不高,球员水平整体偏低、没有观赏性,目前门票的销售也是收入最重要的渠道。这两个联盟球员的球衣也有很大的区别,NBA球员球衣一般倡导简洁大方,而CBA球衣往往都会印上赞助商的标志。

领队属于负责球队生活,人员管理 。主教练与球员与俱乐部之间的协调员, 领队基本属于俱乐部 而教练属于个人

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1998年机构改革以来,各中心在运动项目管理工作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积累了不少经验,做出了显著成绩。竞技体育的运行机制正在逐步转轨,朝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体育运动发展规律的方面迈进。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看到运动项目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有的未能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各项规章 制度,管理不到位,行为不规范。为保障体育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高中心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现针对当前较突出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运动竞赛的管理

(一) 加强运动员注册和交流中的管理工作

运动员注册是加强运动人才管理、促进运动人才合理流动、规范竞赛秩序的基础,必须本着严肃、认真和负责的态度做好这项工作。目前运动员注册过程中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有的单位和个人规避、违反注册规定,弄虚作假;二是部分中心对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不够严格、细致,有些项目存在较严重的运动员重复注册和错误注册问题。

为避免此类情况的继续发生,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要加强对所管辖项目运动员注册的管理,并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监督单项协会对运动员资格进行认真的审查。为提高运动员注册和交流工作的透明度,中心必织建立各项目运动员注册公示制度,将各个项目运动员的注册情况在一定期限内向有关单位公示,各注册单位可以就有关情况提出异议,由协会就争议作出裁决。具体办法和期限由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在运动员注册和交流过程中违反现有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其一定期限内参加全国比赛的资格;中心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审查职责,造成错误注册、重复注册等不良后果的,中心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二)加强竞赛安排的计划性和科学性

近年来,国内外体育赛事不断增加,反映了运动项目发展的新趋势和新特点。这一方面有利于运动员积累比赛经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但对参赛者而言,也面临着一个逐步适应和磨合的过程,对竞赛组织者而言,则面临着如何科学合理地安排各项赛事的问题。各中心要提高竞赛计划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制定竞赛计划要符合项目发展规律,有利于项目运动水平的提高。要从实际出发,对赛事数量、时间、规模等科学安排,避免因过多过滥加重参赛单位负担。各项目下年度竞赛计划应当征求全国各有关参赛单位的意见,并报总局审核下发。未列入总局批准的项目年度竞赛计划中正式性比赛的赛事,地方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有选择地报名参加部分比赛。

(三)加强对裁判员的管理和监督

中心应当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提高裁判员素质。要建立健全各项目的裁判员管理、选派、监督、惩戒机制,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各中心应当根据新的形势认真审核修订各项目仲裁委员会条 例。全国性比赛必须建立仲裁监督机制,成立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诉,对比赛期间执行竞赛规则、竞赛规程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进行复审并做出裁决。

二、加强对训练、竞赛经费的管理

为加强对训练、竞赛经费的管理,总局制定了一系列规章 ,明确了有关训练、竞赛经费划拨、筹集、使用的办法。但是,仍然存在着部分中心违规向地方收取费用的现象。比如收取国家队正式队员的费用,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向集训队队员收取费用,违反规定向地方转嫁竞赛经费负担,未经总局批准擅自向地方下发收费文件等。

(一)加强国家队训练经费的管理

对备战奥运会、亚运会等国际大赛的队伍,各中心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训、竞赛经费管理的通知》(体经济字〔1999〕165号)以及就每次赛前集训专门制定的经费补助办法,不得以任何名义超范围、超标准收取费用。凡需要向地方收取费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报总局批准。对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向地方收取集训费用的,总局将责令其纠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可视情况在下达的年度预算中予以扣减经费。

(二)加强对竞赛经费的管理

中心对总局拨付的竞赛经费,应当加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并根据赛事性质合理分配。中心应当加强竞赛市场的研究和开发,根据竞赛性质、规模、水平等因素,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合理调配使用竞赛经费。对于具有一定市场开发潜力的竞赛,中心可以根据赛事实际情况确定承办条 件,通过招标方式由地方自愿竞标。招标条 件应当公平、公正,遵循市场规律,不得对地方强行指派承办比赛的任务,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增加地方负担。

三、规范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工作

教练员、裁判员素质是关系到提高运动队运动技术水平、保证公平竞赛的重要因素,因此,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工作多年来受到各级体育部门的重视,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计划性不强、培训内容不系统、培训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各中心应认真研究和改进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工作。

(一)严格遵循分级管理和培训的原则

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培训,中心原则上负责高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与考核,其他级别教练员、裁判员的培训工作由地方负责。如果一个地区内参加地方培训的人数过少,或因其他条 件所限,不同地区可以协商共同举办相应级别的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也可以由中心集中举办中、初级培训班。中心集中举办的培训,只能按有关规定收取必要费用,不得借机超额收费。

(二)加强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和系统性

中心所辖各项目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对培训时间、周期、内容、组织形式等作出规定,并编制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和教材,提高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和系统性。上述文件应当向总局备案。

四、规范中心和单项协会的收费和处罚行为

在一些项目的管理工作中,存在着程度不同的违章 收费或罚款。比如有的项目运动员注册费的收取超出总局规定标准;竞赛仲裁费的收取尺度不一致;有的协会对会员单位和个人的处罚未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个别单位不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造成不良影响,也给地方工作带来不便。收费和罚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中心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总局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

(一)规范注册费用的收取

总局在《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费用收取标准,即对第一次注册的运动员收取注册费却元,对不变更代表单位只办理确认手续的运动员,不得收取费用。各中心应当严格执行规定,不得超标准收取费用。中心制定的收费标准与总局规定不一致的,必须立即予以纠正。

(二)规范仲裁费用的收取

在体育比赛中提出仲裁,仲裁费原则上由提出申诉的一方承担并可预先支付,但是,对于申诉方胜诉或部分胜诉的,应当对预付的费用予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由于各运动项目情况有所不同,仲裁费用标准不作统一规定。各项目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从维持仲裁工作支出的实际需要出发,制定明确、合理的仲裁费用收取标准和收取方法,不得借机收取超出工作成本的高额费用,不得通过抬高仲裁费用阻碍参赛者提出仲裁。

(三)规范罚款行为

单项运动协会根据章程对违反规定的会员单位和个人进行的罚款,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否则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缴纳。

(四)中心、协会的任何收费、罚款所得应当纳入中心财务,

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坐收坐支,严禁私分。五、加强国家队运动员从事广告、商业比赛活动及收入的管理运动员从事商业性广告活动,是开发体育无形资产、拓宽体育资金来源的手段之一。为加强对运动员从事商业性广告活动的管理,原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曾先后发出体计财产字〔1996〕505号、体计财产字〔1998〕222号2个文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仍然存在着值得注意的问题,如有的广告活动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有的广告内容与运动员身份不相称,有的广告收入分配不合理等。为规范运动员广告活动,中心要根据总局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加强引导、监督和管理。

(一)加强对运动员广告行为的引导运动员管理单位应当结合运动队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通过广告活动增强运动员的祖国培养意识和为国争光意识,使之成为宣传体育事业、树立运动员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防止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想的滋长。

(二)中心要对运动员广告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必要的审查和监督运动员从事商业性广告活动应当经所属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批准,并由协会通过合法的广告中介机构办理;广告内容和形式要努力体现我国体育健儿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运动员不得从事有损运动员身份、与行业特点不相称的广告宣传活动,任何体育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使用运动员形象为烟草、酒类产品做广告。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图像做广告。

(三)运动员广告收益分配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我国运动员的成长凝聚着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心血,因此,运动员商业性广告收入的分配应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使中心与地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体现。原则上应当按照运动员个人50%、教练员和其他有功人员15%、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项目发展基金15%、运动员输送单位20%的比例进行分配。

(四)国家队运动员参加大奖赛以及各种商业性比赛的奖金、收入,也应当本着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原则,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国内外有奖比赛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体人字〔1996〕519号),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有功人员50%,项目协会奖励基金或发展基金30%,运动员、教练员所在省(区、市)10%,10%上缴体育总局。

六、规范中心的市场开发活动

随着竞赛市场的不断发育,各中心利用自身无形资产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对有效筹集项目发展资金、扩大项目社会影响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经验不足等原因,个别中心在市场开发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情况,比如产权观念不强,合同意识淡薄,有的中心直接使用或擅自允许他人以总局、中国奥委会等名义从事开发活动;一些重大合同项目未经总局批准;对合同审查不严,很多合同不规范,一些中心甚至完全由对方拟订合同,造成中心乃至总局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上述问题必须引起各中心的高度重视。

(一)由中国奥委会统一组团参加的大型国际体育比赛,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服从中国奥委会的整体商业开发计划,不得擅自使用"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等名称和标志进行商业开发和广告宣传活动。

(二)中心应当加强国有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工作,对市场开发活动中合作期限长、标的大、影响大的项目,应当认真论证,并报总局审查批准。

(三)强化合同意识,注重合同质量卢中心工作人员要加强合同法知识的学习,增强拟订、审查、履行合同的能力。中心对合同中的内容要认真研究,确保合同严密、具体、清晰,重要内容应当集体研究决定。

七、加强对专业体育器材服装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对体育器材和用品质量、性能的监督,对提高运动成绩、保障运动员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全国性竞赛的安全和公正,部分中心在加强体育器材和用品质量监督方面做了一些必要的工作,但也程度不同地存在审定标准不健全、审定程序不规范、任意要求地方使用指定产品等情况,对此应予以充分重视。

(一)全国性体育竞赛以及在我国举办的国际性体育竞赛使用的体育器材和用品,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并经具有资格的专业机构审定。根据项目自身情况和有关体育组织的规定,对全国性体育竞赛的器材、用品有特殊要求或需要进行统一指定的,根据严格、规范的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对所辖项目全国性比赛使用的器材和用品组织评审。

(二)中心对体育器材和用品的评定应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经评审确定用于全国性比赛的器材用品,应当保持相对稳定,避免因频繁更换而加重各级训练单位的负担。

(三)根据国际体育组织规定和竞赛技术规则要求,参赛运动员可以自带器材、用品的,在器材和用品的质量、性能恒定以及不影响比赛秩序的前提下,应当允许运动员自带器材用品。

(四)地方体育部门和训练单位用于日常训练的器材、用品,由地方自行确定。中心和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可以推荐符合有关质量技术标准的器材、用品,但不得强行要求地方使用。

八、建立健全规章 制度,提高中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进行了可贵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使中心在运动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但同时必须看到,中心和协会的制度建设还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体育运动发展的需求,一些单位依法管理体育事业的意识和水平还有待于增强,主要表现在:一些中心(协会)尚未建立比较全面的管理规范,有的工作无法可依,随意性大;有的单位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总局制定的规章 制度了解不够、重视不够,没有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甚至违规操作;个别单位现有规章 制度质量不高,内容与实际情况或现有规定不符,程序不严密,漏洞较多,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疑义,引发纠纷等。

制度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是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发展的保证,也是增加管理工作透明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的需要,各中心务必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

(一)各中心要牢固树立"依法治体"的观念,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要将制度建设作为搞好中心管理的首要工作来抓,认真发现和总结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健全规章 制度,使中心各项工作都能在制度中找到依据,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对已有的规章 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和合理化;对制度建设中的空白点,要认真研究并予以填补。

(二)各中心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有关中心管理的各项规章 制度,杜绝有法不依,各行其是。对中心制定的与国家法规政策不符、与总局规章 相违背的制度文件,应当尽快清理和废止。

九、各中心领导应当以身作则,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总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在严重违规行为中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领导,总局将视具体情况予以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