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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财务管理办法_体育赛事资金

tamoadmin 2024-06-23
1.中国羽毛球协会的组织章程2.跪求会展策划书的财务部分!!一、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课程有哪些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课程主要有体育产业概论、体育企业战略管理、体育

1.中国羽毛球协会的组织章程

2.跪求会展策划书的财务部分!!

体育赛事财务管理办法_体育赛事资金

一、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课程有哪些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课程主要有体育产业概论、体育企业战略管理、体育产业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运营管理、会计学原理、公司财务管理、营销学、管理信息系统、体育场馆管理、体育赛事的经营与管理、俱乐部管理、体育经纪人、体育赞助、体育风险管理等。

二、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简介

体育经济是现代经济学的组成部分,属于交叉性新兴科学,是用来分析体育经济问题的新兴应用经济理论,其产生和存在是为更好地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分析和解决体育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碰到的问题。本专业培养熟悉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与体育理论,掌握现代经济分析的基本方法,能在经济、体育、文教等部门从事体育市场经济分析、体育事业规划、体育经济管理和从事体育俱乐部经营以及体育经济学教学与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就业方向和前景

体育经济专业毕业生认为该专业发展前景很好和比较好的比例为34%,36%的毕业生认为该专业发展前景为“不太好”或“很不好”。按照10分制进行计算,该专业的发展前景指数为6.02,与其他专业相比,发展前景指数为中等。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学什么 附学习科目和课程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学什么 附学习科目和课程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就业前景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课程有哪些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就业方向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开设课程和未来就业方向分析()

高考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代码及开设大学名单排名()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大学排名及分数线统计表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大学排名及开设学校名单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开设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学什么

中国羽毛球协会的组织章程

球进校园是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发展足球、提高全民素质的一项重大措施。你想知道怎么写吗?接下来就一起分享我为大家整理的吧!

为了提高我校的足球运动水平,增强学生体质、调动广大学生顽强拼搏、勇攀高峰的积极性,根据瓦房店市教育局、体育局,《瓦房店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实施意见》档案精神,为我校校园足球工作更好的开展,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瓦房店市育局和体育局档案精神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建立和完善小学足球比赛制度,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提高青少年的足球兴趣,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 工作方针

依据瓦房店市教育局、体育局的档案精神;在全校掀起足球热潮,充分发挥各年级的资源优势,积极投入选拔和推选热爱足球的学生、不论大小和了解足球的程度,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校校园足球工作,特成立本校足球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万田

副组长:张兆军

组员: 王伟

2、成立校园足球训练工作小组:

组长:张兆军

组员:李闻平

3、成立校园足球宣传保障小组:

组长:赵明军

组员:唐成密 宫新颖

四、职责分工

1、由校长负责学校足球工作的全面开展,总务处全面实施校园足球活动的教学与比赛工作。

2、体育老师负责组建班级足球队,班主任协助。

3、工作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校内竞赛组织安排工作,并保障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他成员协助。

4、 张兆军负责组建校园足球队 ,并对运动员进行身体素质、足球技术、足球战术的培训与指导,负责组建学校足球队参加校外比赛及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和注册管理。

5. 赵明军负责将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有关的、资讯报道。

五、工作计划

一开展活动班级的选取

根据学校的基本情况,2015年我校开展活动的班级选在中高年级 四、五、六年级,共选取11人,组建足球队,进行训练和比赛。

二 具体要求:

1、各部门统一协调,保证具备足球教学、训练、比赛所场地及器材等条件;

2、学校专职体育教师根据情况对其他体育教师进行培训指导;

3、在校学生每周应不少于2小时足球活动时间,全校保证不少于90%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

4、将足球教学内容纳入日常教学计划,保证每周一节的体育课为足球教学。

5、利用大课间和阳光体育活动时间,组织三至六年级学生开展校园足球比赛,三至四年级为中段足球比赛,五至六年级为高段足球比赛,各段比赛每年保证不少于2场比赛。

6、各班班主任负责学生和家长的沟通工作。

7、体育活动课教师将足球教学作为首选内容。

六、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我校开展校园足球的所有经费全部来自财政全额拨款。

二经费管理

1、建立独立的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规定。

三经费用途

1.足球运动员训练时饮用水、餐点、训练服、训练器材等费用。

2.足球运动员竞赛时服装、交通、食宿、营养补助等费用。

3.足球教练员带队训练加班费和带队竞赛时服装、交通、食宿费用等。

4.校园足球开展活动组织、宣传等活动费用。

5.校园足球设施的添置与维护费用。

6.表彰和奖励优秀足球教练员、运动员、校园足球管理人员。

依据全国及乌兰察布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了大力推动我校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学校特色文化,建立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面提高广大学生的体质和体能,培养拼博意识、团队精神、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为依据,以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校体育活动,营造校园足球氛围,提升学校特色文化,培养青少年拼博进取、团结协作的精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校园足球活动开展,大力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使足球运动成为青少年终身受益的活动方式,从而呈现“以体强身,提高健康水平;以体辅德,提高道德素养;以体增智,提高文化素质;以体益美,提高审美能力;以体促教,提高教学品味”的特色办学模式,以一育促诸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工作方针:

坚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参与指导监督,各部门及各年级组等通力合作。学校每位领导及教师都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学校现有的资源优势,为开展校园足球特色实验活动创选必要条件,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成立机构,明确职责

一成立校园足球活动工作领导监督小组

组 长: 白 亮

副组长: 王建忠 曹 飞

成 员: 张晓军

二职责分工:学校各分管年级领导、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少先队

大队部、工会、各年级组等要密切配合,互相协调,共同做好校园足球工作的组织和活动开展。

1.校园足球活动开展总体工作规划和组织立项及“校园足球特色课题”研究工作。负责人:曹飞

2.与各级学生校园足球活动领导小组对接协调,负责组织校内各年级足球活动及竞赛。对各年级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和评估,负责校际每学期校园比赛。负责人:张晓军

3.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发动报名参与,编印宣传资料,出版校园足球活动宣传栏、指导、收集校园足球文化相关资料、宣传报道。负责督促各年级利用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及注册管理;制定校园足球教学大纲和教材。负责人:张晓军

4.学校校园足球普及活动的配套经费,编制好每学期校园足球活动经费预算,列入每学期学校教育经费预算,编制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工作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及奖励经费标准,配备完善开展活动的相关器材。

四、实施步聚

一2016年9月,红格尔图小学校园足球活动工作领导监督小组,召开小组成员会议,制订并通过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

二10月上旬,召开全校校园足球活动动员布置会,组织学校领导、学校足球教练学习青少年校园足球相关档案,组建成立班级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和足球队。

三 10月中旬,全面启动校园足球训练活动。

五、校园足球活动的具体内容

一营造浓厚的校园足球文化氛围。

将足球的基本动作和技能分解成具有性和趣味性的足球游戏专案,渗透体育教学内容,让学生在中健身,在健身中掌握足球基本技能和技巧。开展校园足球艺术展演,足球知识竞赛,足球绘画作品展,校园足球活动板报评比等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以足球运动为主题,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和调动学生的创造性,开展丰富多彩的足球趣味活动和足球交流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足球活动氛围。

二 校园足球活动具体内容

1.学校校内足球活动课时由教导处统筹安排落实。

2.学校成立三至六年级班级足球队男女各一队,学校组织班级,年级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以交流、磋商技术、鼓励推动学生广泛参与校园足球活动为主,不注重名次和比赛成绩。

3.组建校足球队参加旗级和市级校园足球各年龄梯队联赛。

六、校园足球比赛

1. 校园足球活动比赛分为小学三年级组7人制,四年级组7人制,五年级组7人制,六年级组7人制。各班级足球队员由该班主任、科任教师动员选拔组成。学校三至六年级代表队由负责校园足球队的领导及教练从各年级足球队员筛选组成。

2.校园足球活动时间安排:从2015年3月开始至2020年,利用5年时间,坚持每年进行两次班级际比赛,每月举行以班为单位的校园足球联赛,充分利用体育课和大课间时间引导学生广泛参与,逐步形成校园足球传统活动。

3.对参加足球活动或竞赛的学生进行旗一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有健康证明报告。

七、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具体要求

一设立由主管体育工作副校长牵头的足球活动管理机构,制订具体工作计划。

二完善和改进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条件,建立健全相应配套设施。

三经常组织担任足球训练的教师及教练员参加各级培训。

四调整体育课,加大足球教学在教学内容中的比例,保证在校学生每周有2小时以上足球活动时间,确保全校不小于50%的学生参加校园足球活动。

五组织开展校内班级间和年级间足球比赛和活动。由分管领导与教导处安排落实。

九、活动经费

一经费来源

学校按国家下拨人均公用经费总数5%,比例资金配套开展校园足球活动。 争取各级体育部门及当地 *** 拨出资金支援。争取企业和社会团体的资助。

二经费管理

建立校园足球活动经费使用独立帐目,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公开透明经费收支行为,接受群众监督。

三经费用途

用于赛事组织,器材和装备购置、教师及教练员和裁判员的培训,场地建设、宣传推广、考核和奖励以及相关工作。

十、鼓励措施

一鼓励、奖励办法

为鼓励开展建立校园足球特色活动积极性、针对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状况进行年度鼓励,建立奖励办法,采取挂牌、表彰及适当的物质奖励等多种方式,对于贡献突出的班主任、体育教师和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对坚持参与校园足球训练的优秀学生在升入初一级学校时,本校将积极向旗级优质学校推荐录取就读。

二监督制度

学校组织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由学校校园足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主要以照片、秩序册、运动员名册、成绩册等实物为依据,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形式监督校园足球活动开展情况。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经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相关部门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建立和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足球联赛,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工作方针

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机构要从全域性的高度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创造必要条件,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国家体育总局与教育部联合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冯建中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陈小娅教育部副部长

副组长: 盛志国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司长

杨贵仁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

郭建军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副司长

南 勇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杨立国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薛 立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黄 金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青少年体育处 王龙龙教育部体卫艺司

刘 巨集 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竞赛部

冯剑明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朱和元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陆 煜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足球协会。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A座701室

邮编:100061

电话:010-59291026 传真:010-59291027

联络人:冯剑明 陆煜

二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并于4月28日前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一各地体育部门负责竞赛组织,专业技术训练与指导。

二各地方教育部门负责师资培训,利用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负责组队参加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足球联赛;负责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及注册管理;负责制定校园足球教学大纲和教材。体育部门要给予密切配合。

三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和教育部学生体育联合秘书处负责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五、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组织方案

一小学和初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各选择不少于60所小学和30所初中;13个中国足球协会市级会员协会城市武汉、成都、沈阳、大连、长春、青岛、深圳、西安、南京、延边、广州、厦门、昆明和淄博市足球发源地各选择不少于30所小学和16所初中;22省和5个自治区河北、山东、山西、河南、辽宁、湖

北、吉林、湖南、黑龙江、广东、江苏、海南、浙江、四川、安徽、贵州、福建、云南、江西、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广西、内蒙古、 *** 各推荐一个城市选择不少于30所小学和16所初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30所小学和16所初中。

二高中和大学:在现有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组织的全国高中联赛和全国大学联赛基础上,补充完善。

六、小学和初中选择开展学校的基本条件

一优先考虑足球传统学校;

二具备足球教学、训练、比赛场地条件的学校;

三有多年开展学校足球活动基础的学校。

七、对开展学校的要求

一必须由主管校长负责学校足球工作,并设立专门机构;

二必须完善专门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条件;

三要求组织足球训练的教师教练参加相关培训;

四学校体育课应加大足球教学在教学内容中的比例,在校学生每周应有不少于2小时足球活动时间,保证全校不少于50%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

五学校必须组织校内班级间和年级间比赛。

八、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1、国家体育总局从体育**公益金中拨出专款;

2、各地原则上按不少于1:1的比例匹配相应的资金;

3、通过多渠道开发的市场资源;

4、企业和社会团体的资助。

二经费管理

1、建立独立的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规定。

三经费用途

用于赛事组织、器材和装备购置、教练教师和裁判员的培训、扶持基层单位场地建设、宣传推广、办事机构工作执行、评估和奖励等。

九、协作和鼓励措施

一积极与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协作,共同推动校园足球活动开展,丰富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二鼓励在指定开展学校数量的基础上,酌情扩大规模。

三对非布局的城市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成绩突出的,同样给予相应奖励和表彰。

四鼓励政策

1、凡参加校园足球活动教师培训班的体育教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并按相应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2、获得亚足联和中国足协颁发的A、B、C、D级足球教练员证书的教师,在评定职称时可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3、各级体育部门要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纳入体育竞赛等级运动员评定计划。

五奖励政策

为了鼓励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积极性,针对足球活动开展的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建立奖励办法。采取挂牌、命名、表彰及物质奖励等多种方式,对于贡献突出的体育、教育部门和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十、本实施方案配套档案由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办公室适时下发。

跪求会展策划书的财务部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羽毛球协会是简称中国羽协。英文为CHINESE BADMINTON ASSOCIATION,缩写为CBA。

第二条 中国羽毛球协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是代表我国羽毛球项目活动的最高社会团体,并且代表中国参加相应的国际羽毛球活动及国际羽联的唯一合法组织,系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协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业体协、解放军所属羽毛球运动组织及其他合法羽毛球社会团体等自愿组成的全国性体育组织。

第三条 中国羽毛球协会的宗旨是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下团结全国羽毛球工作者、教练员、运动员和积极分子,努力开展羽毛球运动,推动羽毛球的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增进与各国和地区羽毛球协会和运动员的友谊,加强与国际羽联和亚洲羽联的联系与合作。

第四条 中国羽毛球协会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承认的全国性运动协会。本协会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中国羽毛球协会总部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中国羽毛球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和普及羽毛球运动,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积极参加羽毛球运动,以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二)按照国家体育行政机关和国际体育组织有关规定,负责举办国际性竞赛,向有关部门提出国际活动有关事项的建议,获批准后负责全面实施。促进国际交流,增进与各国和地区羽毛球协会的友谊。

(三)负责协调、组织全国性各类、各级羽毛球竞赛和训练工作,加强协会、俱乐部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增进羽毛球运动员、工作者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四)拟定本项目教练员、运动员管理制度,运动竞赛制度、竞赛规则和竞赛纪律,报请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五)负责协调组织培训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工作。制定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负责运动员资格的审查和处理。

(六)根据国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全国体总、中国奥委会有关规定选拔和推荐国家队教练和运动员,负责组织国家队、国家青年队和国家青少年队的集训工作和参加国际羽毛球比赛。

(七)负责教练员出国任教的选拔和运动员个人到境外训练、比赛的归口管理工作。

(八)负责协调和组织羽毛球运动的科学研究工作。

(九)开展与项目发展有关的经营活动, 为羽毛球事业的发展积累资金。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吸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各行业系统或法律、法规所认可的其他羽毛球运动组织为团体会员。各会员协会对在其管辖范围内举行的羽毛球活动拥有控制权。中国羽协只承认上述各地区或系统只能有一个羽毛球协会,而该羽毛球协会必须是相应的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所批准的。各团体会员组织的会员自然成为中国羽毛球协会的会员。 各会员协会可吸收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长期性的从事羽毛球项目的活动。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三)由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对本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建议;

(三)有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五)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协会各项工作,承担本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三)按时交纳会费;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中国羽毛球协会的一个会员协会或会员俱乐部要退出中国羽协,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国羽协,一经批准,即失去会员资格及中国羽毛球协会授予的一切权力,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中国羽协会员协会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经协会批准,取消其中国羽毛球协会会员资格:

(一)不向中国羽毛球协会支付应缴纳的款项。

(二)严重违反中国羽毛球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三)给中国羽毛球协会造成重大的名誉或经济损失。

第四章 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四条 中国羽毛球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听取和审议中国羽协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通过有关提案决议;

(四)协商推选中国羽协***;

(五)审议中国羽协财务预算;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表决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过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委员会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活动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4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主席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主席或秘书长担任法人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六条 中国羽毛球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决定;

(三)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四)全面负责羽毛球项目的业务管理, 研究和制定项目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方针政策;

(五)开展国际交流和技术交流, 负责和指导在我国举办的国际比赛的审批和有关组织工作; (六)负责本协会的组织建设和人事管理;

(七)开展多种经营和服务活动,广开经费来源渠道;

(八)根据本章程及有关的规定, 开展工作并处理本协会日常事务。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设以下专项委员会:

(一)教练委员会;

(二)裁判规则委员会;

(三)新闻委员会;

(四)科研委员会;

(五)开发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一)各专项委员会由一名主任、 若干名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主任负责委员会的工作;

(二)各专项委员会主任自然成为会员代表大会委员;

(三)各专项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专项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九条 各专项委员会依据其职能,制定工作细则,经协会主席批准执行。

第三十条

(一)教练委员会职责:

(1)组织教练员理论探讨和业务交流;

(2)编写教练员教材;

(3)组织教练员培训;

(4)组织教练员观摩、学习和考察;

(5)负责各级国家队教练员的推荐和选拔;

(6) 为各级国家队的组建、指导思想、训练、比赛、管理等提供建议。

(7)为落实羽毛球项目的奥运增光计划,加强我国羽毛球运动员后备力量的培养,负责国家青少年队教练员、运动员的选拔和训练。

(二)裁判委员会职责:

(1)审查并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公布:《羽毛球竞赛规则》中文译本;

(2) 组织管理裁判员队伍,制定有关的纪律和规定,由协会的秘书处批准后执行;

(3)编写裁判员教材;

(4)组织裁判员培训;

(5)审批国家级裁判员;

(6)选派、指导和监督裁判员工作;

(7)向中国羽毛球协会推荐申报国际级裁判员名单。

(三)新闻委员会职责:

(1)就中国羽毛球协会的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建议;

(2) 起草、修改有关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报协会秘书处批准执行;

(3)协助新闻单位组织与安排羽毛球新闻宣传;

(4)指导和监督羽毛球比赛电视、广播工作。

(四)科研委员会职责:

(1)对羽毛球训练、比赛的理论和实践及羽毛球运动发展规律,进行学术研究和探讨;

(2) 为中国羽毛球运动在科学训练上提供科学依据、知识和指导;

(3)为运动员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提供建议和指导。

(五)开发委员会职责:

(1)组织各类商业性比赛,为协会积累资金;

(2)推广和宣传全国计划性羽毛球比赛,协助赞助商做好赛事推广广告事宜;

(3)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广群众性羽毛球活动,组织各类群众性羽毛球大赛。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羽毛球协会经费来源是:

(一)国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拨款;

(二)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三)会费收入;

(四)有偿服务收入和其它合法收入;

(五)利息。

第三十二条 协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取会费

第三十三条 协会经费用于我国羽毛球项目的发展,促进羽毛球运动活动的开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 协会配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出纳分工明确,不得一人兼任。财务管理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接受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款、资助的,应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应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电视广播

第三十九条

(一)中国羽毛球协会及其会员协会、 会员俱乐部在羽毛球比赛期间,享有通过电视和广播进行直播、选播的权利。

(二)涉及境外的比赛播出或接收,由中国羽毛球协会负责。

第七章 比 赛

第四十条

(一)中国羽毛球协会对在其管辖范围内进行的羽毛球比赛实行分级管理。

(二)全国各级正式比赛、由国际羽联或亚洲羽联委托中国羽毛球协会承办的比赛,由中国羽毛球协会直接管理。

(三)中国羽毛球协会会员协会之间的比赛,由会员协会管理,但必须向中国羽毛球协会申报并备案;协会会员与境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国际性比赛,必须向中国羽毛球协会申报,经中国羽毛球协会批准后并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未在中国羽毛球协会注册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教练员和运动员)不得参加中国羽毛球协会举办的正式羽毛球比赛。

第八章 章程修改

第四十二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秘书处表决通过后报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三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经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九章 财产处理

第四十四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秘书处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五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六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八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协会会旗、会徽由会员代表大会审定颁发,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不得用于商业活动。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中国羽毛球协会秘书处、专项委员会的所有活动,均必须严格遵循本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及未尽事宜的决定权属中国羽毛球协会秘书处。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会展场馆财务管理是指会展场馆在办会办展等经营过程中,对财产、资金、成本、费用、利润及分配等活动,实行管理、调节和监督的总称。

会展项目财务管理策划的内容

1)投资

投资是指会展项目组织者为项目正常开展进行资金投入的活动。如为举办体育赛事兴建体育场馆。在投资活动中,投资规模的大小与多少要与会展项目的规模结合起来,由于会展项目是一次性的项目,投资的固定资产价值高,特别是不动产.要充分考虑项目的使用效率,尽量提高利用率。例如1999年世博会建设的昆明世博园现在是云南一个著名的旅游景点。

2)筹资

筹资是指会展项目组织者为满足项目投资和资金营运需要,筹集所需资金的行为。要考虑筹资的数量、筹资的方式和时间进度。不同的会展项目,资金筹集方式不同,一般有主办单位拨款、赞助收入、捐赠收入、会议参会费、展位销售费、活动门票费、提供服务收入、借款等。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要选择合理的

筹资方式,以最小的资金成本筹集到会展项目所需要的资金。

3)资金运营

会展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会发生一系列的资金收付行为,会展项目组织者需确定营运资金的管理策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1)应收账款的管理

许多会展项目通常是在实施期间才能获得收入,如会议项目一般是参会者到会后才交纳会议费;展览项目一般参展商事先只预付订金,在展会提供时或结束时才支付尾款,甚至有时会拖欠。这导致在项目持续期间应收账款的形成。应收账款减少了项目的现金流入量,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会给会展项目带来财务风险。

(2)应付账款的管理

应付账款是会展项目组织者应支付给商品供应商或服务提供者的款项,它构成了会展项目的资金来源。会展项目组织者可在不影响自己商业信用的前提下推迟应付账款的支付时间,在没有现金折扣的情况下,这种方式没有资金成本,是会展项目一种较好的筹资方式;如果有现金折扣,就要分析资金周转情况和放弃现金折扣的代价,通过比较最终做出决策。

(3)现金的管理

会展项目前期需垫付大量的现金,为保证会展项目的顺利开展,应在前期通过各种措施进行资金筹措。并且在整个项目持续期间,根据项目所处阶段的需要量对现金进行安排,预防各种不测因素的影响,保证现金的供给。另对于周期长的会展项目,在现金充足的情况下可将暂时不用的现金进行投资活动,以取得更大的利益。但进行投资应充分考虑投资的风险,避免造成投资损失,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

(4)分配活动

会展项目组织者通过举办会展项目取得收入,实现资金的增值。全部收入在补偿成本费用和交纳税金后,还应将剩余的收益在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会展项目组织者要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分配方式和分配金额。

会展项目财务管理策划的环节

1)规划和预测

根据会展项目的目标与规划,结合对未来形势的预测,来建立会展项目财务的目标和规划。

2)财务决策

按照会展项目的财务目标要求,利用专门的方法对各种财务方案进行决策。例如某会展项目组织者举办一项影响较大的博览会项目,筹集资金方式有多种方案,可向政府争取拨款、可向社会拉赞助、可销售展位和进行组合筹资,财务决策就是要从制订的多个方案中选取最优方案。

3)财务预算

根据所预测的会展项目规模、收入和支出情况.编制财务计划。

4)财务控制

对预算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调整和控制,以保证预算的实现。

5)财务分析、业绩评价与激励

对会展项目的财务成果进行分析,评比相关责任人并进行奖励与惩处。

会展项目财务管理预测的内容

1)预测的概念

预测是用科学的方法,根据过去和现在推测事物未来发展趋势。预测是编

制预算的基础,准确的预测是保证项目成功的前提。

2)会展项目财务预测的内容

(1)规模的预测

会展项目的规模预测是对参会人数、参展商数量和展览面积、出席活动人

数等所做的预测。规模预测是收入预测与支出预测的基础。规模预测一般通

过分析历史数据、市场调查、发放邀请函和收到回执等方式综合确定。

(2)收入的预测

根据会展项目的规模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来预测收入。

(3)成本的预测

根据会展项目的规模,依据掌握的经济信息、历史成本资料以及成本与各种技术经济因素的相互依存关系,采用科学的方法,对会展项目未来成本水平及其变化趋势做出的科学推测。

(4)财务风险的预测

预测由于资金不到位导致项目工作受到影响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