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比赛手拉手防守犯规吗_篮球比赛手拉手防守犯规吗
1.篮球上打手犯规裁判怎么吹? 细节! 谢~
2.篮球规则手球一体原则具体如何理解
3.谁能告诉我篮球的犯规和违例。
4.篮球进攻犯规和防守犯规怎么判?
违例
一、违例是违反规则。
二、罚则是发生违例的队失去球(例外: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条)。
三、将球判给对方队在最靠近发生违例的地点掷界外球,直接位于篮板后面的地方除外(例外:第三十一条注解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条)。
第37条 队员出界和球出界
一、当队员身体的任何部分与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除队员以外的任何物体接触时,即是队员出界。
二、当球触及:
1、界外的队员或任何其他人员;
2、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人物体;
3、篮板的支柱或背面; 即为球出界。
三、球出界或甚至球触及了除队员以外的其它物体出界,最后去触球或被球触到的队员是使球出界的队员。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第38条 运球规则
一、当已获得控制球的队员将球掷、拍或滚在地面上,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再接触球为运球开始。
二、队员用双手同时触球,或使球在一手或两手中停留的瞬间运球即完毕。
三、队员的手不和球接触时,运球队员的步数不受限制。
四、下列情况不是运球:
1、连续投篮;
2、在运球开始或结束时,队员偶然地失掉球,然后恢复控制球(漏接);
3、与附近的其他队员抢球中用挑拍以图控制球;
4、拍击另一队员控制的球;
5、拦截传球并获得该球;
6、只要不出现带球走违例,球在触及地面前在手中抛接和停留(见第三十九条)。
五、队员第一次运球结束后不得再次运球,除非因为下列情况,他失去了对球的控制以后:
1、投篮;
2、球被对方队员拍击;或
3、传球或漏接,然后球触及了另一队员或被另一队员接触。
六、队员不得掷球打篮板,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去触及球,除非裁判员认为是投篮则除外。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队员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39条 带球走规则
一、定义
1、当持活球的队员用同一脚向任何方向踏出一次或数次,另一脚(称为中枢脚)不离开与地面的接触点时出现了旋转。
2、带球走或持球行进(在场地内)是持球队员一脚或双脚 向任何一方向移动超出了本条规则所述的限制。
二、确定中枢脚
1、队员双脚着地接到球,可以用任一脚作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2、队员在移动或运球中接到球,他可以按下列情况停步并确定中枢脚:
(1)如果一脚正接触地面:
a、双脚同时着地,则任一脚都可以是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b、两脚分先后着地,则先触地的脚是中枢脚。
c、一脚着地,队员可以跳起那只脚并双脚同时着地,则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三、持球移动
1、确定了中枢脚后:
(1)在传球或投篮中,中枢脚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中枢脚不可以抬起。
2、停步后,当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时
(1)在传球或投篮中,一脚或双脚都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哪只脚都不可以抬起。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队员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40条 “3秒钟”规则
一、某队控制球时,该队队员在对方的限制区内停留不得超过持续的3秒钟。
二、限制区的各线都属于限制区的一部分,队员触及任何一线都算位于限制区内。
三、3秒钟的限制在所有掷界外球情况下均有效。它的计算要从掷界外球队员在界外可处理球(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刹那开始。
四、3秒钟的限制不适用于:
1、当投篮的球正在空中。
2、抢篮板球时。
3、死球进。
五、队员在限制区内停留接近3秒钟时,可默许他运球投篮。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球队没有控制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41条 被严密防守的队员 被严密防守(在正常的一步之内)的持球队员要在5秒钟内传、投、滚或运球。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第42条 10秒钟规则
一、对方球篮、篮板的界内部分以及对方球篮后面的端线、边线和距对方球篮最近的中线边缘围成的场区构成了某队的前场。 球场的另一部分,包括中线和本方球篮,包括篮板的界内部分是该队的后场。
二、当一名队员在后场控制活球时,该队必须在10秒钟内使球进入前场。
三、当球触及前场或触及有部分身体接触前场的队员时,球即进入前场。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第43条 球回后场
一、位于前场的控制球队的队员不得使球回后场。
二、当控制球队的队员出现了下列情况,就认为球已进入后场:
1、在球进入后场前最后触球;并
2、在下列情况后,他的同队队员首先触及球;
(1)球已触及后场;或
(2)如果该队员触及后场。
三、该限制适用于在某队前场的所有情况,包括掷界外球。
四、该限制不适用于依照规则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或第五十三条中的罚则:执行在边线中点处掷界外球的情况。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被防守队员断回后场的球可以被双方任一球队重新获得。
第44条 攻、防中的干扰球 在比赛时间内:
一、在投篮的时候,当球在飞行中下落,并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之上时,进攻或防守队员不可以触及球。 此限制仅适用到出现下列情况为止:
1、球触及篮圈;
2、球明显不会触及篮圈。
二、当球在球篮中时,防守队员不得触及球或球篮。
三、当投篮的球接触篮圈时,进攻或防守队员都不得触及球篮或篮板。
罚则
一、当裁判员宣判违例时球成死球。
1、如是攻方违例: 不得分,并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掷界外球。
2、如是守方违例: 判给投篮队员得2分,如在3分投篮区投篮则判得3分。 如同投篮成功一样,在端线后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3、对于在罚球时出现攻、防中的干扰球情况,见第六十条。
二、当投篮出现在比赛时间(一节或半时)临近结束时,在时间终了前球已离开了投篮队员的手并在空中:
1、如果球直接进入球篮,要计得分。
2、如果球碰篮圈弹起,然后进入球篮,要计得分。
3、如果球触及篮圈后,任一队的队员触及球、球篮或篮板是违例。
(1)如果防守队员构成违例,算中篮得分,要判给2分或3分。
(2)如果进攻队员构成违例,则球成死球;如果球进篮不判得分。
4、这些规定适用于投篮明显不会成功之前 侵人犯规
第45条 犯规
一、犯规是违反规则的行为,含有与对方队员的身体接触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
二、对犯规队员要进行登记,随后按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46条 接触
一、从理认上讲,篮球运动是一项“没有接触”的竞赛活动。然而10名队员在有限的场地上高速度地移动,显然不可能完全避免身体接触。
二、如果确实为了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而发生身体接触,而此接触没有把被接触的对方置于不利,这样的接触则可当作意外情况不必给予处罚。
三、从背后发生接触是不政党的篮球动作。通常后面的队员对此接触负责任,因为就他与球和对方队员来说是处于不利的位置。
注解 在身体接触的问题上作出决断时必须遵照下列基本原则:
一、用任何可能的方法去避免接触是每一个队员的责任。
二、任何队员在占位时只要不发生身体接触,都有权在规则的限定范围内到达没有被对方队员占据的正常地面位置。
三、如果发生了接触犯规,则由造成接触的队员负责。
侵人犯规
一、侵人犯规则是在活球、球进入比赛状态或死球时涉及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准通过伸展臂、肩、髋、膝、脚或弯曲身体成不正常姿势以阻挡、拉、推、撞、绊等动作来阻碍对方行进;也不准使用任何粗野动作。 定义
1、阴挡:是阴止对方队员行进的身体接触。
2、撞入:是持球或不持球的队员推动或移动到对方队员躯干上的身体接触。
3、从背后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的身体接触。即使防守队员正在试图去抢球,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也是不正当的。
4、用手拦阴:是防守队员在防守状态中用手接触对方队员,或是阴碍其行动或是帮助防守队员来防守对手的动作。
5、接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而发生的身体接触。能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来造成这个(拉人)接触。
6、非法用手:发生在队员试图用球接触了对方队员时,如果仅仅接触了对方队员持球的手,则被认为是附带的接触。
7、推人:是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已经或没有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身体接触。
8、非法掩护:是试图非法拖延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
罚则 在所有情况下都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此外:
一、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如果处以犯规队罚则,则规则第五十八条将生效。
二、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如果投中篮,要计得分并判给一次罚球。
2、如果2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两次罚球。
3、如果3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3次罚球。
三、如果控制球队的队员发生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例外:见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
注解
一、垂直原则
1、在篮球场上,每一位队员都有权拥有他所在的地面位置以及在他上面的空间(圆柱体)。
2、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位置和他上面的空间。
3、一旦队员离开了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确立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则离开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要对此接触负责。
(1)对于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不超出他的圆柱体)或在圆柱体内全面伸展他的双手和双臂,则不必判罚。 (
(2)进攻队员无论是在地面还是腾起在空中,都不得与防守队员发生接触,或用他的手臂来扩展他自己的额外空间 (清除)。
二、合法防守位置
1、当达到下述状态时,防守队员就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
(1)他正面对对手,并且
(2)双脚以正常的跨立姿势着地。两脚之间的距离一般与其身高成正比。
2、合法防守位置垂直伸展到他的上空9圆柱体0。他可以将双臂举过头,但双臂必须是在这想的圆柱体内并保持垂直姿势。
三、防守控制的球队员
1、在防守控制球的队员(他正持球或运球)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2、每当对手在持球队员前面占据了(甚至是在一瞬间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持球队员都必须预料到对方的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方向。
3、防守队员在占据他的位置之前,必须不造成身体接触来建立合法防守位置。
4、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须保持这个姿势(见下述第5项),即不得伸展他的臂、肩、臀或腿去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5、当裁判员对“阻挡或持球队员撞入”的情况作出裁决时他要运用下列原则:
(1)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且双脚着地来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队员为了保持这个防守位置,他可以保持静止或侧移或后撤。 只要该侧移或后撤被认为是正常的防守移动,在保持这个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在瞬间离开地面。
(3)防守队员必须是先到位,并且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部位。 如果接触发生在躯干部位,则应该认为防守队员已经先到位。 如果答上述三条,则是持球队员造成犯规。
四、腾空的队员
1、从场上某处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落回原地点。
2、他有权落在场上另外地点,只要:
(1)在起跳时该地点尚未被对手占据;
(2)起跳点和落地点之间的直线通道尚未被对手占据。
3、如果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其动量使他碰撞在他落地附近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接触负责。
4、当对方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队员不得移至该跳起队员的路径上。
5、移至一个腾空的队员身下并发生接触总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五、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1、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场上自由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外队员已占据的位置。
2、时间和距离的因素要适用。这意味着防守队员不能占据一个如下这样的位置:
(1)如此靠近正在移动中的对方队员,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2)如此快地插入正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方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比例,不得小于1步,不得多于2步。 如果队员在占位时不顾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接触负有责任。
3、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他不得伸展臂、肩臀或腿来阻止从他身旁路径通过的对手前进。然而他可转身或将手臂置于身前和贴近身体以避免受伤。
4、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
(1)他可以转移或侧移或后撤,以使自己保持在对手的路径上。
(2)他可以迎着对手前移,然而如果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此负责。
(3)他必须注意空间的因素,也就是按上述第2项(2)所示,他和对手间的距离。
六、掩护----合法的和非法的
1、掩护发生在队员试图延误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时。
2、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合法掩护:
(1)当发生接触时静立不动(静立在他的圆柱体内)。
(2)发生接触时已经两脚着地。
3、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非法掩护:
(1)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2)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建立掩护,没有给出适当的距离。
(3)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方队员没有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4、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内(前面或侧面),则该队员可以按自己的愿望,只要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
5、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6、如果对方队员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就要适用,掩护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者能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开掩护。 要求的距离不得小于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过2步。
7、对与已建立了合法掩护的队员发生任何的接触,由被掩护的队员负责。
七、阻挡
1、如果试图去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立的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构成了阻挡犯规。
2、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该队员应对随后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3、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伸展臂或肘是合法的,但是当对方队员试图从他身边通过时,它们必须放下(在圆柱体内 )。如果队员不能将臂或肘放下,发生接触就是阻挡或拉人。
八、用手触及对方队员
1、用单手或双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然而,当对手位于某队员的视野之内就没有理由用手去辨别,并且这种动作可被视为非法的身体接触。不管是否获得利益,裁判员必须宣判。
2、如果任何一种方式的接触限制了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3、运球队员不可使用前臂或手来阻止对方队员获得球。此类举动能获得规则未提及的利益和导致双方队员增加身体接触。
九、居中策应
1、垂直原则也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居中策应的进攻队员和防守他的队员都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权利(圆柱体)。
2、策应队员不得用肩或臀将对方队员挤出他所占的位置,也不得用伸展肘或臂来干扰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
3、防守队员不得非法地使用臂、膝或身体的其它部位干扰策应队员活动的自由。
篮球上打手犯规裁判怎么吹? 细节! 谢~
你这个问题很模糊啊。
运球期间打手,先打手毫无疑问是犯规,掷界外球;
先打球再打到手,球手一体,好球,比赛继续。
投篮时打手,先打手或者拉手均为犯规,罚球三次或者两次;球出手后,在投篮队员未完成投篮动作或者落地前打手也视为犯规;
先封盖到球再打到手,好球,比赛继续。
拉人,包括拉手,拉衣服等都算,处罚结果同上。
上腿,故意伸脚去绊,违反体育道德犯规,两罚一掷。
在进攻队员快攻时,面前无防守队员,防守队员从侧面或者背后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犯规,两罚一掷。
先打这些,累死了,有什么不懂的再问吧
篮球规则手球一体原则具体如何理解
打手:对方在持球的时候你的手要是打到对方的手了,就是打手犯规了。
推人:一般在快攻的时候多,因为对方处于高速的运行中,你要是伸手去推他,就是推人犯规。
拉人: 也指在对方持球的时候,你要是拉到对方的手了,算是拉手犯规。
带球撞人:比如说你在持球进攻的时候,对方已经处于正当的防守位置时 ,你去撞他,就是撞人 。
阻挡:一般是指在对方进攻的时候 ,你去阻挡对方的进攻,就是阻挡。
好象还有肘击:就是自己用肘去击打对方,也算犯规。
谁能告诉我篮球的犯规和违例。
“球手一体”的说法不宜提倡,因为它引发裁判员的多种理解,规则也已经将之删除。依照国际篮联在现代篮球比赛中的规则精神,“球手”是否被视为“一体”取决于裁判员是否认为有一方因此获利/被置于不利。
现行规则已经将裁判员宣判犯规的大致情形列举在规则第33条当中,而裁判的临场执法尺度也将依据规则确定。其他的情形由中国篮球协制定的指导原则、判例、学习资料确定。
扩展资料
常见的犯规
一、最常见、也是最明显的出手投篮、上篮的打手犯规;还有一种通常是用来对付射手级的球员,就是俗称的点手;也就是在对手跳起投篮最后一刻,防守球员轻轻的在投篮球员的手腕、小臂等器官上点一下,破坏他的投篮节奏与感觉,干扰投篮者的动作等,这也算打手犯规。
二、在进攻方准备收球攻击篮框,亦即已经明显有攻篮企图的时候,被防守方拉手或打手,都称之投篮犯规,要执行罚球;此时,依出手动作位置执行球进加罚一次、罚球二次、罚球三次等。所谓攻篮企图是指,准备收球、裁判响哨,持球者还继续要完成攻篮动作;甚至裁判响哨后,持球者还连续跨出一步或再跨出二步再出手,此皆称为攻篮动作的后续,持球者想要完成。如进攻方收球后,却将球传导而出;此vsk显非攻篮动作,此时的拉手、打手犯规依一般犯规执行。
三、在抄球时,裁判需要看清楚的是,防守者下手抄球的那一瞬间,不是一碰手就吹犯规。因为依规则上来说,持球时,手指跟手掌都算球一部分;只要不是故意去打手、抄球进而打到手、并且很严重话,就不需要吹判,藉以保有比赛应有节奏、顺畅性。
参考资料:
篮球进攻犯规和防守犯规怎么判?
第六章 犯 规
第32条 犯规
32.1 定义
32.1.1 在一场篮球比赛中,10名队员快速移动在一个有限的空间内,身体接触不可避免。
32.1.2 犯规是对规则的违犯,含有与对方队员的非法身体接触和/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
32.1.3 一个队可被宣判任何数量的犯规,不考虑罚则,犯规者的每一犯规应被登记,记入记录表并相应地被处罚。
第33条 接触:一般原则
33.1 圆柱体原则
圆柱体原则定义为一名站在地面上的队员占据一个想的圆柱体内的空间。它包括该队员上面的空间,并受下列限定:
·前面由手的双掌。
·后面由臀部,和
·两侧由双臂和双腿的外侧。
双手和双臂可以在躯干前伸展,其肘部的双臂弯曲不超过双脚的位置,因此两前臂和双手是举起的。他的双脚间的距离因按照他的高度变化。(图5)
33.2 垂直原则
在比赛中,每一队员都有权占据未被对方队员已经占据的任何场上位置(圆柱体)。
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空间和当他在此空间内垂直起跳的上方空间。
队员一离开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建立了他自己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离开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就对此接触负责。
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在他的圆柱体内)或在他自己的圆柱体内把双手和双臂伸展在他的上方,则不必判罚。
无论是在地面上或在空中的进攻队员不应用下列方式与处于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发生接触。
·用他的手臂为自己创造额外的空间(清除障碍)。
·在投篮时或刚投篮之后伸展他的双脚或双臂去造成接触。
33.3 合法防守位置
一名防守队员已建立了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当:
·他正面对他的对手,并且
·他的双脚着地。
合法防守位置从地面到天花板垂直地在他上方(圆柱体)伸展。他可将他的双臂和双手举过头或垂直跳起,但是他必须在想的圆柱体内是手和臂保持垂直的姿势。
33.4 防守控制球的队员
当防守控制(正持着或运着)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每当对方队员在持球队员面前占据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甚至是一瞬间完成的),持球队员必须料到被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防守队员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必须在占据位置前没有造成接触。
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他可移动以便防守他的对手,但他不得伸展他的双臂、双肩、双髋或双腿,并通过这样做来造成接触以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当裁决阻挡/撞人情况涉及持球队员时,裁判员应运用下列原则:
·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双脚着地来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防守队员为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可保持静立、垂直起跳、侧移或后移。
·在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瞬间离地,只要该移动是侧向或向后的,不朝向持球队员。
·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上,在这样情况下,防守队员将被以为是已经先在接触地点了。
·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可以在他的圆柱体之内转身,以缓和任何冲撞或避免受伤。
如发生任何上述情况,应以为持球队员已经造成了犯规。
33.5 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球场上自由地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一队员已经占据的位置。
当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防守队员不能如此靠近和/或如此快地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中占据一个位置,以致后者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防守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正比,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不得多于正常的2步。
如果一名防守队员在占据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中不重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他对该接触负责。
一旦一名防守队员已经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为防守对方队员他可移动。他不得为了阻止对方队员从他身边通过而在他的路径中伸展臂、肩、臀或腿。他可以在他的圆柱体内转身或将手臂置于身前并贴近身体以避免受伤。
33.6 腾空的队员
从球场某地点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再落回同一地点。
他有权落在场上的另一地点,只要落地点和起跳和落地点之间的直接通道在起跳的时间尚未被对方队员占据。
如果一名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他的动量使其接触了在落地地点之外已占据了一个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此接触负责。
在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对方队员不得移动到他的路径上。
移动到腾空队员的身下并造成接触,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3.7 掩护:合法的和非法的
掩护是试图延误或阻止一名没有球的对方队员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
合法的掩护是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接触时是静止的(在他的圆柱体内)。
·发生接触时双脚着地。
非法的掩护是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没有给出足够的距离。
·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手没有重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内做掩护(前方的或侧方的),做掩护的队员可按自己的意愿靠近对手已建立掩护,只要没有接触。
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做掩护的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掩护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如果对手在移动中,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做掩护的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的队员能通过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免掩护。
要求的距离是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不得多于正常的2步。
与已经建立掩护的队员的任何接触,由被合法掩护的队员负责。
33.8 撞人
撞人是有球或无球的队员推进或移动到对方队员躯干上的非法身体接触。
33.9 阻挡
阻挡是阻碍有球或无球对方队员行进的非法的身体接触。
如果试图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止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他发生了一起阻挡犯规。
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它的位置,除非包含其它因素,他对所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包含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把他的手臂或肘伸在他的圆柱体之外是合法的。但当对方队员试图通过时,它们必须被移动到他的圆柱体之内。如果手臂或肘是在他的圆之体之外并发生接触,这是阻挡或拉人。
33.10 用手和/或手臂接触对方队员
用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
裁判员应判定引起接触的队员是否已经获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队员引起的接触在任何方面限制对方队员的移动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当防守队员处于防守位置,并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身上并保持接触以阻碍他行进,就发生了非法的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反复地触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是犯规,因为这可导致粗暴的比赛。
这是持球的进攻队员犯规:
·为了获得不公正的利益,用手臂或肘“勾住”或缠绕防守队员。
·为了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或为了在他或防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推开”防守队员。
·运球时,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对方队员获得控制球。
不持球的进攻队员为了下列原因“推开”防守队员是犯规:
·摆脱去接球。
·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
·在他和防守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
33.11 居中策应
垂直原则(圆柱体原则)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居中策应位置的进攻队员和看守他的防守队员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权利。
位于居中策应位置的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用肩或髋将他的对方队员挤出位置,或用伸展的肘、臂、膝、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去干扰对方队员的活动自由,是犯规。
33.12 背后非法防守
背后非法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身体接触。防守队员正试图去抢球的事实,不证明从背后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是正当的。
33.13 拉人
拉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的非法身体接触。这种接触(拉人)能用身体的任何部分来发生。
33.14 推人
推人是队员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控制或未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非法身体接触。
第34条 侵人犯规
34.1 定义
侵人犯规是队员与对方队员的接触犯规,无论球是活球或是死球。
队员不应通过伸展他的手、臂、肘、肩、髋、腿、膝或脚来拉、阻挡、推、撞、绊、阻止对方队员行进;以及不应将其身体弯曲成“反常的”姿势(超出他的圆柱体);也不应放纵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动作。
34.2 罚则
应给犯规队员登记一次侵人犯规。
34.2.1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
·由非犯规的队在最靠近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犯规的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则应运用第41条(全队犯规:处罚)。
34.2.2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应按下列所述判给投篮队员若干罚球:
·如果投篮成功,应计得分并判给1次追加的罚球。
·如果从2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应判给2次罚球。
·如果从3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应判给3次罚球。
·在结束一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或恰好响之前,或当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或恰好响之前,队员被犯规了,此时球仍在该队员手中,并且投篮成功,不应计得分,应判给2次或3次罚球。
第35条 双方犯规
35.1 定义
双方犯规是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大约同时相互发生侵人犯规的情况。
35.2 罚则
35.2.1 应给每一犯规队员登记一次侵人犯规。不判给罚球。
35.2.2 如果在双方犯规的同一时间出现的情况不同,比赛应按下列所述重新开始:
·投篮有效或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得分,应将球判给非得分队从端线的任何地点掷球入界。
·某队已控制了球或拥有球权,应将球判给该队在最靠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
·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第36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1 定义
36.1.1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一名队员不是在规则的精神和意图的范围内合法地试图去直接抢球,发生的接触犯规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1.2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贯穿整场的比赛中必须解释一致。
36.1.3 裁判员必须只判断动作。
36.1.4 判断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应运用如下原则:
·如果一名队员不努力去抢球并发生接触,这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如果一名队员在努力抢球中造成过分的接触(严重犯规),则该接触应被判定是违反体育道德的。
·如果一名队员在做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争抢)发生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2 罚则
36.2.1 应给犯规队员登记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2.2 罚球应判给被犯规的队员,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场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罚球的次数应按如下规定: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应判给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如果中篮应计得分并加判给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并没有得分:应判给2或3次罚球。
第37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1 定义
37.1.1 队员、替补队员、被逐出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任何恶劣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1.2 一名队员被登记了2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时,该队员也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7.1.3 教练员也应被取消比赛资格,当:
·由于他自身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结果而被登记了2次技术犯规(‘C’)时。
·由于球队席人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结果而被累计登记了3次技术犯规(‘B')或3次技术犯规的组合中,其中有一次是登记教练员自身(‘C’)时。
37.1.4 如果队员或教练员在37.1.2或37.1.3情况下被取消比赛资格,应只处罚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技术犯规。对取消比赛资格不执行追加的罚则。
37.1.5 已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教练员应由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接替。如果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应由队长接替。
37.2 罚则
37.2.1 应给犯规者登记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2.2 他应被取消比赛资格并取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或者,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37.2.3 罚球应判给:
·任一对方队员,就一次非接触犯规来说。
·被犯规的队员,就一次接触犯规来说。
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37.2.4 罚球的次数应按如下规定: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或如果是一次技术犯规:应判给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如果中篮应计得分并加判给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并没有得分:应判给2或3次罚球。
第38条 技术犯规
38.1 行为规定
38.1.1 比赛的正当行为要求双方球队的成员(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与裁判员、记录台人员以及技术代表有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38.1.2 每个球队应尽最大的努力去获得胜利,但胜利的取得必须符合体育道德精神和公正竞赛的要求。
38.1.3 任何故意的或一再的不合作,或不遵守本规则的精神,应被以为是一次技术犯规。
38.1.4 裁判员可以通过警告或甚至宽容那些明显是无意的并不直接影响比赛的、属管理性质的小的技术违纪来阻止技术犯规,除非在警告后重复出现同样的违犯。
38.1.5 如果在球成活球后发现了一起技术违犯,比赛应停止并登记一起技术犯规。如同技术犯规已发生在被登记时一样地执行罚则。在技术犯规与比赛停止之间的间隔无论发生了什么应有效。
38.2暴力行为
38.2.1 比赛中可能发生的与体育道德精神和公正竞赛相违背的暴力行为。裁判员应立即制止,如有必要,通过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员来制止。
38.2.2 无论何时在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之间在比赛场地上或其附近发生暴力行为,裁判员应取必要的行动去制止他们。
38.2.3 任一上述的人员以十分恶劣的行为侵犯对方队员或裁判员时,应被取消比赛资格。裁判员必须将此报告给竞赛的组织部门。
38.2.4 保安人员可以进入比赛场地,只要裁判员要求这样做。然而,如果带有明显用暴力行为的意图的观众进入球场,保安人员必须立即干预以保护球队和裁判员。
38.2.5 所有其他区域,包括入口、出口、过道、休息室等,由竞赛组织部门和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员管辖。
35.2.6 裁判员绝不允许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的能导致比赛器材损坏的行为。
当裁判员观察到这类行为时,应立即给违犯队的教练员一次警告。
如果重复该行为,应立即宣判有关的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裁判员所做的决定是最终的,不能被争辩或漠视。
38.3 定义
38.3.1 技术犯规是包含(但不限于)行为性质的队员非接触犯规。
·不顾裁判员的警告。
·没有礼貌地触犯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球队席人员。
·与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对方队员交流中没有礼貌。
·使用很可能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语言和举止。
·戏弄对方队员或在他的眼睛附近摇手妨碍其视觉。
·在球穿过球篮之后,故意地触及球或通过阻止迅速地掷球入界以延误比赛。
·阻碍迅速地执行掷球入界以延误比赛。
·倒下以伪造一次犯规。
·悬吊在篮圈上,致使队员的重量由篮圈支撑,除非扣篮后,队员瞬间地抓住篮圈,或者,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他正试图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队员受伤。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由一名防守队员干涉得分或干扰,应判给进攻的队1分,随后给防守队员登记一次技术犯规罚则。
38.3.2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的技术犯规是与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对方队员交流中没有礼貌或触犯他们的犯规,或是一次程序上的或管理性质的违犯。
38.4 罚则
38.4.1 如果一次技术犯规发生:
·由一名队员,应给他登记一次技术犯规,作为队员犯规并作为全队犯规之一计数。
·由一名教练员(‘C’)、助理教练员(‘B’)、替补队员(‘B')或随队人员(‘B'),给教练员登记一次技术犯规,并不作为全队犯规之一计数。
38.4.2 应判给对方队员2次罚球,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第39条 打架
39.1 定义
打架是两名或多名人员(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之间的相互斗殴。
本条款仅适用于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离开球队席区域界限的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
39.2 规定
39.2.1 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离开球队席区域的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9.2.2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为了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只允许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在这种情况中,他不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9.2.3 如果教练员和/或助理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并不协助或试图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他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9.3 罚则
39.3.1 不论由于离开球队席区域而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的数量有多少,应给教练员登记一次单一的技术犯规(‘B’)。
39.3.2 如果双方球队的成员在本条规定下被取消比赛资格并且没有其它要执行的犯规罚则,比赛应按下面所述重新开始:
如果在比赛因打架而停止的同一时间:
·投篮得分并有效,应将球判给非得分队从端线的任何地点掷球入界。
·某队已控制了球或拥有球权,应将球判给该队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如果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39.3.3 所有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应按照B.8.3款所描述的记录并不作为全队犯规计数。
39.3.4 在打架情况之前发生的所有犯规罚则,应按第42条(特殊情况)处理。
NBA的最新规则与解释:
新规则规定裁判员认为队员蓄意地对持球或不持球的列方队员造成侵人犯规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为了解释“蓄意地。这个词,也为了正确宣判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新规则还明确指出:判断一起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如果队员通过合法的努力去抢球.也就是以正常的篮球功作去枪球、这时发生犯规,就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第二个原则是:如果队员努力去抢球但发生过分的接触,也就是严重的犯规、这种过分的接触就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第三个原则是:如果队员拉、打或推远离开球的队员,那就不是在比赛,而是一种施暴行为.通常这样的行为就是违反体有道德的犯规。
规则还强调指出:裁判员必须只能判断动作.而且在比赛开始以及在比赛接近终了。也就是贯穿整场比赛中都必须用相问的尺度去判断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特别是,对屡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的队员,可取消其比赛资格。
问:合法的掩护与非法的掩护的区别在哪里?如何判定?
答:合法的掩护与非法的掩护,既涉及到运动员的训练,又涉及到裁判员的临场宣判,是—个有待弄清和提高的问题。
所谓合法的掩护,是指:
1.当发生接触时,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静立不动(在他的圆柱体内);
2.当发生接触时,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已两脚着地。新规则增加了静立不动和圆柱体的限制。
所谓非法的掩护,是指:
1、发生了接触时,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是在移动中;
2.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立的对手的视野之外建立掩护、没有给出l适当的距离;
3.发生了接触时,是对移动中的对手作掩护,没有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在判定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1、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的对手的视野之内(前面或侧面)、作掩护的队员可以按自已的意愿在避免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
2、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的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3、如果对手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将适用。掩护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队员能够以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开掩护。要求的距离是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过2步.
最后—点是,对与建立了合法掩护的队员发生任何接触,由被掩护的队员负责.
处理阻挡或撞人[持球队员]的原则是什么?
1、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且双脚着地来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队员为了保持这个防守位置,可以保持静立或侧移或后撤。
只要该侧移或后撤被认为是正常的防守移动,在保持这个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离开地面一瞬间。
3、防守队员必须是先到位,并且接触必须是发生在躯干部位。
如果接触发生在躯干部位,则应该认为防守队员已经先到位。
如果符合上述三条,则是持球队员造成的犯规.
关于二次运球和进攻犯规
1、A第一次运球结束,双手持球,B上前抢A手中的球,但B并未使球从A手中脱落,A是否可以再次运球?
答:不可以。如果再次运球应判二次运球违例。
A投篮,出手后的球既未接触对方队员,也没有接触篮板、篮筐。在球落地之前A1再次跳起将球强到重新进攻,是否要判A带球走违例?
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因素是取决于裁判员的判断。如果裁判员认为A是在做投篮动作,A可以再次接球进攻。
双手持球触地又拿起算步算一次运球?
答:如果球未离手,不符合“将球掷、拍或滚在地面上”的运球规定,还是不能算做是运球开始。如果球已离手,又拿起则算一次运球。
2、A用身体将防守者挤出很远后再投篮。可以吗?
答:不可以。A的动作侵犯了他人的权益。要被判犯规
关于3秒违例和抢篮板球的接触
1、进攻队员在3秒区内连续投篮超过3秒,是否要判其3秒违例?
答:在限制区内连续投篮不存在3秒问题,因为投篮球一出手,就意味着球已失控。全队没有控制球,个人没有控制球自然也就谈不上3秒违例的问题。
2、A与B在争抢篮板球时,A先将球抢到手,B上前将球打掉,B在打球的同时也打到了A的手。这种情况要不要判犯规?是不是所有的打手都要判犯规?
答:双方在争抢篮板球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发生手和手的接触,但裁判不应把所有的接触都判为犯规。如果防守队员在抢球时与进攻队员仅仅是发生了手指间的轻微碰触,并且对比赛没有影响,那就可不作宣判。如果发生了手腕及整个手掌的接触,而且这种接触限制了对方队员的活动自由,也就是给引起接触的队员带来了利益,那么就应判犯规了。
关于投篮时的犯规如何宣判?
A1投篮,球清楚地离手时,上半时比赛时间结束的信号响了。在球成死球前,B2对A2发生身体接触。这种情况怎样宣判和处理?
答:规则规定,结束每半时或每节比赛的记时员信号发出的同时,或在此前的一刹那发生的犯规,做为犯规结果的任何可能发生的罚球均要执行。本例的身体接触是在发出信号之后发生的,故可不予理会。如果是不道德的行为,可作为比赛休息时间内的技术犯规处理。
A1投篮,球正在向上飞行时,比赛时间结束,然后B1封盖球时打到了球,又进入球篮。怎么判?
答:每半时或每节时间终了或宣判犯规后,投篮的球在飞行中被任一队的队员合法触及时,球即成死球。故命中不算得分
关于背后盖帽是否犯规
盖帽是一种合理的防守动作,不分前后,是否犯规要看防守队员在防守时是否于进攻队员发生了不合理的身体接触。如果没有不合理的身体接触则为好球,否则犯规。
不过,站在进攻队员身后防守很容易造成犯规。因此,裁判对防守队员站在进攻队员身后防守格外注意,所以大家有时就误认为“背后盖帽就是犯规”。
记住:篮球规则中判断是否犯规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是否发生了不合理的身体接触.
防守时 对“时间和距离”因素是如何规定的
防守无球的队员时要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防守队员不能太靠近(不得小于1步)正在移动的对方队员,应给对方留出足够的时间或距离来停步或改变方向。如果防守队员不顾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发生身体接触,那么他应对接触负责。
防守持球的队员(他正拿着球或运着球)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不适用。防守队员为了抢球和防守,必然会靠近持球队员。持球队员也会料到会被防守,每当对手在自己身前占据了(甚至是一瞬间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方向。当然,防守队员在占据他的位置之前,必须不造成身体接触来建立合法防守位置。如果防守队员已建立了最初的合法位置和用了正常的防守移动,并且接触又是发生在身体的躯干部位,就是持球队员撞人;反之,是防守队员阻挡。
什么是正确的掩护?
掩护是篮球比赛中的一种战术。指进攻队员掩护同伴时用的合理动作。正确的掩护应是面向被掩护的队员,距离约为90厘米,两脚开立两膝弯曲,上体稍前倾,站在切断同伴的防守者跟防移动的最近路线上,并根据被掩护者的跟防移动情况,及时地靠脚步移动调整位置,迫使被掩护者沿着比自己同伴远的路线移动,以便使同伴在短时间内得以摆脱对手获得进攻的机会。从规则上讲,正确的掩护就是合法的掩护,合法的掩护应该是:
发生接触时静止不动(在他的圆柱体内),发生接触时已双脚着地。规则还规定:如果掩护建立在静止对手的视野内(前面或侧面),则队员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只要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如果掩护建立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如果对方队员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就要适用。
关于运球上篮
1、A1持球上篮时,B2在没有接触A1身体的任何部位的情况下,用手按住了A1手中的球,A1上篮没有成功且摔倒了。应如何宣判?
答:如果A1摔倒时手中没有球,可不做任何宣判,如果A1跳起投篮未能出手并持球落地,应判A1带球违例。
2、A2运球上篮,B3在防守时不小心跌倒在A2行进的路线上。A2为了避免踩伤B3,持球从B3身上跳了过去。要判A2带球走步违例吗?
答:如果裁判确认A2是为了保护B3使其免遭踩伤,应先命哨使球成死球,然后将球判给A2在停止比赛的地点的界外掷球入界。
掷界外球的限制及进攻推人犯规
1、掷界外球时持球队员与防守队员有没有距离的限制?
答:在球掷过界线前,任何其他队员不可以使身体的任何部分超过界线。当场地的边缘距界外障碍物不足五米时,双方任何队员都不得站在距掷界外球队员1米的距离内。
2、无球的进攻队员为了摆脱对方的防守,先将防守队员推开再去接同伴的传球(如:NBA98赛季季后赛步行者与公牛交锋时,米勒推乔丹的那一下),算不算犯规?
答:犯规。比赛中任何以侵犯他人利益为手段而最终达到个人目的的不合理身体接触都是规则所不允许的。至于98赛季NBA季后赛步行者与公牛队比赛中米勒推乔丹的那一下,从电视转播画面的角度看,主持人认为是犯规。
3秒区对队员有哪些限制
1、3秒区对队员有哪些限制?
答:用规则的语言讲,3秒区应该叫限制区。3秒钟的限制是针对比赛中的进攻队而言的,即某队在场上控制球并且比赛计时时钟正在走动时,该队队员在对方限制区内停留不得超过持续的3秒。限制区的各条线都属于限制区的一部分,踩线、骑跨线都属于在限制区内。队员在限制区内抢篮板球时,双方都没有控制球,因此不存在 3秒违例的问题。
2、A1传球给A3,因为A1传球力量过大,致使A3接球后又脱手,当A3再次获得球后,是否还可以运球?
答:A3属于接球不稳,尚未控制球,获得球后可以继续运球。
关于跳球,3分球,防守
1、跳球时,非跳球队员如何站位?规则对非跳球队员有哪些要求?
答:跳球时,在球被拍击前,非跳球队员均要站在圆圈外的一个位置上,本方队员不得围绕圆圈毗连站立。
2、A1在三分线外投篮,球在上升时B2在3分线内跳起防守,其经过B2触及之后中篮。判A1得几分?
答:旧规则算A1得3分,新规则算A1得2分。
3、A1与B4背靠而立,在争抢篮板球时,A1身体一让,B4顺势倒地。该怎样判罚?
答:可不做宣判。因为B4的倒地是由他自己造成的。
关于阻挡犯规
A1运球,B2从A1的侧面试图去抢球。抢球时,B2的手臂与A1发生接触,是否要判B2阻挡犯规?
答:关键是看接触到什么程度,如果B2与A1只是轻微地接触,B2即没获利又未影响比赛,可不做宣判,反之,要判犯规。
B3对移动中的A2进行防守,为了防止A2突破,在不妨碍A2一定的情况下,B3 把手放在了A2 的身上,是否要判B3犯规?
答:判B3犯规。即使不妨碍对方移动,也不允许将手放在对方身上。
关于携带球、死球
什么是携带球?什么叫死球?当一个球在地面上滚动时,某个队员将球按住,这叫死球吗?
答:
1、携带球是指队员在运球时利用手掌向上托球从而改变了运球方向。携带球是一种违例行为。
2、死球有以下几种情况:a.任何合法中篮时;b.球成活球后,裁判员鸣哨时;c.罚球后还有罚球,罚球后还有罚则;d.当球成活球后,30秒钟计时员发出信号时;e.每半时或每节终了时;f.每半时或每节时间终了或宣判犯规后,投篮的球在飞行中被某一队的队员合法触及时。
3、不叫死球。
关于防守等
1、A1持球向前跳起准备投篮,B2原地跳起防守,两人相撞。该判谁犯规?
答:三种处理方法:a、判A1带球撞人犯规;b、判B2阻挡犯规;c、不做宣判。具体处理方法应根据规则制定的垂直原则和处理身体接触的三项基本原则来判定。
2、A2打算从边线突破,B4防守时用臀部顶了一下A2结果A2连人带球出界。该怎么判?
答:判B4侵人犯规。
3、A1在3分线附近跳起投篮。B2上前防守,球出手后被B2撞倒。该怎么处理?
答:如果A1的脚未回到地面,B2是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A1犯规,罚则按规定处理。
关于争球等
1、关于争球的宣判?
答:双方球队各一名或数名球员在球场的任何位置上,用一手或双手紧紧握住球,任一队员均不能得到球时,裁判要立即判争球。并没有3秒钟的限制。
2、在三人制比赛中A1跳起投篮,B2上前防守,球接触B2的手后进入球篮。该球算谁进的?
答:A1进的。三人制比赛,进攻队员抢到篮板球后必须传到三分线外,重新组织进攻,不可以直接投篮。
3、A1接A2的传来的即将出界的球,由于A2的力量较大,当A1把球捞回来后,自己却冲到场外。之后,A1又迅速回到场内继续运球。可以吗?
答:按照规则第三七条规定,这属于队员出界。但执行这条规则时,临场裁判可根据场上具体情况灵活掌握。为了鼓励队员在场上的积极拼抢精神,对A1的违犯行为可以不做宣判。
关于罚球等
1、罚球队员是否可以跳起投篮?
答:可以。但是在球进入球篮之前,罚球队员不可以接触限制区,否则罚球违例,球中无效,球权判给对方。所以在篮球比赛中大多数球员喜欢原地投篮。
2、A1在场内将一个将要出界的球捞回,球打在了一只脚踩在界外的B1身上弹出界外。该什么判?
答:判B1最后使球出界,由A掷界外球继续比赛。
3、B1结束运球后,有意将球打到另一队员身上,然后接球再运。B1这样符合规则精神吗?
答:这是一种投机取巧的行为。要对B1提出警告,严重的当即就可判技术犯规。
关于投篮等
1、A1与B1在A队的前场跳球,A1直接将球拍进了球篮。这球算不算得分?
答:得分有效。
2、A1得到球后,将球往地上一砸,球弹起后落入球篮,这个算得分吗?
答:这不是一个正常的投篮动作,如果球弹起后进入对方球篮算得分。
3、我第一次投篮“三不沾”。球落地前,我再次抢到球,然后继续运球、投篮。是否可以?
答;只要裁判确定你是在做投篮动作,那么你就可以再接触球,接到球后你可以继续传、运、投。
关于回场、盖帽等
1、B2在中场抢断对方传球,抢到球后,B2骑跨中线,该什么判?
答:如果在前场抢到球后骑跨中线,为球回后场违例:如果在后场抢到球后,B2骑跨中线,算球进入前场。
2、A1传球,A2在中场骑跨着线接球,应如何判?
答:如A1在前场,A2在中场骑跨中线接球,为球回后场违例。
3、A2跳投,B2上前封盖,封盖是
碰到了A2的手,但动作很小,结果A2持球落地,应如何判?
答:如果B2只是附带地接触A2的手,A2持球落地为带球走违例。
4、防守队员在盖帽时是否要等对方到最高点处才有效?
答:判断防守队员是否犯规,不是看对方的出手点,而是看有无不合理的身体接触。